外汇风险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外汇市场的投资投机者,经常说外汇市场如何如何赚钱。 但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则把全球汇市的波动起伏视为风险,不 论是参加外汇交易的个人还是银行、企业,只要有外汇,就有 外汇风险。一般地说,人们将“因汇率变动而蒙受的损失以及 将丧失所期待的利益的可能性”称为外汇风险。
通常还将承受 外汇风险的外币金额称为“受险部分”。
自1973年实行浮动汇率制以来,货币汇率波动频繁,不仅 幅度大,而且各种主要货币之间经常出现强弱、地位互相转换 的局面。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由于一直实行严格的外汇管理, 汇率调节机制僵化,且多数涉外企业没有真正成为自负盈亏的 主体,所以外汇风险主要由国家来承担。
随着我国外汇体制改 革的推进,我国进入WTO的日益临近,银行、企业已经不能依赖 政府的庇护,因此,如何防范外汇风险就成为银行、企业、个 人的燃眉之急。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一是:外汇交易风险。由于进行本国货 币与外币的交换才产生外汇风险。
以外汇买卖为业务的外汇银 行负担的风险主要是外汇风险。银行以外的企业在以外币进行 贷款或借款以及伴随外币贷款、借款而进行外汇交易时,也要 发生同样的风险。个人买卖外汇同样也存在风险。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二是:为了将来进行外汇交易而将本国 货币与外币进行兑换,由于将来进行交易时所适用的汇率没有 确定,因而存在风险。
这是一般企业以外币计价进行贸易交易 及非贸易交易时产生的风险,因此也称为“交易结算风险”。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三是:企业进行会计处理和进行外币债 权、债务决算等时候如何以本国货币进行评价的问题。比如在 办理决算时,评价债权、债务,因所适用的汇率不同,就会产 生账面上损益的差异,因此也称为“评价风险”或“外汇折算 风险”。
外汇风险表现之四是:经济风险———指企业或个人的未 来预期收益因汇率变化而可能受到损失的风险。
外汇风险的表现之五是:国家风险———即政治风险。它 是指企业或个人的外汇交易因国家强制力而终止所造成损失的 可能性。
随时注意外汇动向,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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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购外汇行为定义
骗购外汇行为:现行外汇管理条例未规定骗汇行为,刑法中规定了骗汇行为。1、伪造、变造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2、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3、重复使用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4、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购汇;5、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何谓外汇犯罪,刑法理论界几无涉及。仅就笔者收集到的现有资料来看,学者的看法亦颇有分歧:有学者认为,外汇犯罪是对以外汇管理制度为犯罪客体,以外汇为犯罪对象的一类罪的总称。外汇犯罪仅包括套汇罪与逃汇罪。至于走私外汇构成的走私罪的和倒卖外汇构成的投机倒把罪,虽然都以外汇为犯罪对象,但其所侵犯的客体却不是外汇管理制度或不主要是外汇管理制度,而分别是国家进出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从而不属于外汇犯罪。[1]有学者认为,外汇犯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集团或局部利益,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逃汇套汇,截留和挪用国家外汇,甚至非法倒卖外汇,从中牟取暴利,破坏金融秩序,后果严重的行为。[2]也有学者认为,所谓外汇犯罪,就是一切违反外汇管理法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外汇犯罪,刑法理论界几无涉及。仅就笔者收集到的现有资料来看,学者的看法亦颇有分歧:有学者认为,外汇犯罪是对以外汇管理制度为犯罪客体,以外汇为犯罪对象的一类罪的总称。外汇犯罪仅包括套汇罪与逃汇罪。至于走私外汇构成的走私罪的和倒卖外汇构成的投机倒把罪,虽然都以外汇为犯罪对象,但其所侵犯的客体却不是外汇管理制度或不主要是外汇管理制度,而分别是国家进出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从而不属于外汇犯罪。[1]有学者认为,外汇犯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集团或局部利益,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逃汇套汇,截留和挪用国家外汇,甚至非法倒卖外汇,从中牟取暴利,破坏金融秩序,后果严重的行为。[2]也有学者认为,所谓外汇犯罪,就是一切违反外汇管理法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何谓外汇犯罪,刑法理论界几无涉及。仅就笔者收集到的现有资料来看,学者的看法亦颇有分歧:有学者认为,外汇犯罪是对以外汇管理制度为犯罪客体,以外汇为犯罪对象的一类罪的总称。外汇犯罪仅包括套汇罪与逃汇罪。至于走私外汇构成的走私罪的和倒卖外汇构成的投机倒把罪,虽然都以外汇为犯罪对象,但其所侵犯的客体却不是外汇管理制度或不主要是外汇管理制度,而分别是国家进出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从而不属于外汇犯罪。[1]有学者认为,外汇犯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集团或局部利益,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逃汇套汇,截留和挪用国家外汇,甚至非法倒卖外汇,从中牟取暴利,破坏金融秩序,后果严重的行为。[2]也有学者认为,所谓外汇犯罪,就是一切违反外汇管理法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骗购外汇行为是什么意思?
骗购外汇行为:现行外汇管理条例未规定骗汇行为,刑法中规定了骗汇行为。
1、伪造、变造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2、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3、重复使用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4、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购汇; 5、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骗购外汇行为:现行外汇管理条例未规定骗汇行为,刑法中规定了骗汇行为。
1、伪造、变造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2、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3、重复使用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4、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购汇; 5、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骗购外汇是指以虚假或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欺骗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的行为.
骗购外汇行为:现行外汇管理条例未规定骗汇行为,刑法中规定了骗汇行为。
1、伪造、变造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2、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3、重复使用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
4、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购汇; 5、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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