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保证金在中国来说并不是一个新鲜事情,而国内禁止交易给国外一些做市商和国内一些经纪商带来巨大的利润商机,可以说外汇保证金应该说是投资理财的颠峰之作,正因为这样国内经纪商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全国各地。
然而正是最富有魅力的游戏最容易受伤,暂且不谈国内几乎没有几家正规经纪商能做大做强(当然一些对赌公司除外,基本可以捞一笔就关门的那种)。其根本原因在于无法使客户实现赢利。由于客户不断出暴仓和极大亏损,大部份公司招聘操盘手受托于客户操作。然而我自己也是金融行业出身,也深知这个行当几乎找不到好的操盘手,不是随便找一个人学习两年就可以当操盘手的,其难度和付出不压于成位一名资深名医。正因为这样,投资者的钱就被这样所谓“专业”操盘手一次一次的暴仓或严重亏损。最终公司出现倒闭。
不过对于外汇投资的兴趣,让我空余时间还是很关注这个市场,最近我发现我生活的这个城市一家经纪商甚至开了五年之久,有一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态去了一下这家公司(我不是为这家公司打广告,我也不会说出这家公司的名字,之说以要提到这家公司,请继续往下看。其实我极其不喜欢这家公司)。这家公司不像其它公司给客户承诺保本什么的,有一种协议,就是正负20%的收益和亏损都是客户承担的。我其实在外汇市场当中遭了很久钱了,由于我还比较喜欢这个市场,所以还是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态度,小投资了一笔,也不敢投太多了,原来在这个市场受伤很重。公司和我签了一个委托理财协议,半年内不能动帐户,由公司专人进行打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三个月过后我的帐户收益是40%,当时我大喜,想到还有三个月的这个委托帐户就到期了,收益应该不差。然而当半年到期过后,我帐户的收益只有5%。当时我觉得很奇怪,照理说协议签的,超过20%部份收益我和公司进行5:5分成,当时到达40%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停止操作,这样到期过后大家都有不错的收益,但现在出现这种状况我觉得很奇怪。半年到期过后,我打开帐户终于看明白了其中的一些道理:
1 当三个月帐户收益峰值达40%的时候,交易量明显突然增大
2 交易量增大的同时,每笔交易几乎是持平,无大太亏损
3 由于交易量大,交易无亏赚,交易佣金就变得很多,帐户收益逐渐被交易佣金所吞噬。
我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虽然他们给我创造了赢利,半年5%,可是我大部份真正的收益转化了成了他们的佣金,这可谓是真正的高手在操作。这可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半年5%的收益很不错了,我倒真正想去这家公司把这个幕后真正的高手(操盘手)给找出来,到目前为止国内好的外汇操盘手确实廖廖无几。想他单独帮我操作。在国外外汇操盘手可是顶尖人才,远比股票操盘手和基金经理吃香,大家可否帮我想想办法?
一、到期不返还委托理财金 被诉返还并赔偿损失
作者:张海洋 发布时间:2014-06-09 15:33:36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客户投资十万元委托某咨询公司进行外汇、黄金期货方面的理财,两年合同期届满该咨询公司因拒不提供投资盈利情况并拒绝返还本金被起诉。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受理了这起上诉案。
徐先生起诉称,2010年9月21日,徐先生与某咨询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徐先生将十万元交给该咨询公司进行外汇、黄金期货买卖,为期一年;保证客户投资本金十万元,盈利部分三七分成。同日,徐先生将十万元通过工商银行转至咨询公司指定的收款人账户内。2012年2月4日,双方另订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的十万元继续作为本金进行理财,协议期限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约定投资盈利部分二八分成,协议到期后投资金额全部返还。2012年9月30日,协议期限届满,徐先生向该咨询公司索要本金十万元,并要求其提供投资盈利情况,均遭咨询公司拒绝,故起诉要求咨询公司返还十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咨询公司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出庭答辩。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徐先生要求咨询公司按照双方约定返还十万元本金,应当举证证明其已按照协议约定将十万元交付给咨询公司,但徐先生仅提交打款给龚某某账户的证据,未提交该账户系咨询公司指定账户的证据,故徐先生要求咨询公司返还十万元及赔偿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缺乏证据支持,法院不予支持。咨询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不影响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徐先生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原协议的继续,该补充协议已经能够证明咨询公司之前收取了十万元并履行了协议内容;咨询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是放弃抗辩和质证,应推定徐先生举证证明的事实是存在的。故上诉要求撤销原审判决,并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委托“网友”炒黄金 10万元“打水漂”发现中计
随着黄金市场“牛市”到来,在投资黄金期货能快速盈利的诱惑之下,家住南山的高女士心动了。对期货市场,特别是境外黄金期货市场并不了解的高女士听信“网友”的鼓动,投入10万元委托理财机构运作,可不到一个月,账面上只剩下几千元。
“网友”轻松挣钱令人羡
高女士是某QQ群的一名成员,群中有一个网名为“金夜相汇”的网友,自称是香港高某金融公司深圳办事处的一名黄金经纪人,从事“炒黄金”业务,他经常在群里为其他网友“普及”黄金期货知识。
今年6月,一个网名叫“阳光”的网友问高女士,是否了解黄金期货操作。“阳光”称,股市行情不好,反而是黄金价格节节攀升,所以想投资“炒黄金”。
高女士告诉对方,自己不了解黄金期市,但向对方热心推荐了“金夜相汇”。不久后,“阳光”高兴地告诉高女士,他向“金夜相汇”学了不少期货知识,并通过“金夜相汇”的公司,在香港开通了黄金期货的理财账户,目前正在操作中。一个多月后,“阳光”又告诉高女士一个让她既吃惊又羡慕的消息,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在“金夜相汇”的专业帮助下,“炒黄金”赚了1万多美元。在聊天过程中,“阳光”告诉高女士,自己真名叫“杨某城”,非常感谢高女士当初的推荐。
短短一个月就赚了1万多美元,高女士在羡慕之余怦然心动。8月31日,高女士和“金夜相汇”在QQ上联系,表示想当面谈谈,希望对方指点如何操作黄金期货。
欣然开户只待发财
在南山一家写字楼的12楼办公室,高女士见到了网友“金夜相汇”。“金夜相汇”看起来十分年轻,给高女士的名片显示,他的名字叫“谢某平”,是香港高某金融公司的员工。交流过程中,谢某平侃侃而谈,他告诉高女士,境外金融市场成熟,赚钱机会也多,只要有他们公司和他的专业帮助,“炒黄金”赚钱十分容易。
心动之下,高女士拿出了10万元的积蓄,在银行兑换成14000多美元。根据谢某平的指点,高女士将这笔积蓄汇往香港一账户。9月5日,谢某平在电话中告诉高女士,她在香港期货市场的黄金期货交易账户已经开通,可以上网操作了。为帮助高女士操作,谢某平和高女士签了一个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谢某平表示,自己只会从中赚取一点手续费——每手收费50美元。
此后,谢某平直接以高女士的账户,频频进行买卖操作,有时一个交易日内买卖多达十余手。看到代理人这么“卖力”,高女士感到十分高兴。但令她感到奇怪的是,自己账户的资金越来越少。对此,谢某平解释说,最近黄金期货行情不太好,要有长期投入的心理准备,不能以几天或十几天的涨跌来要求业绩。
钱“打水漂”才发现中计
为什么杨某城能盈利1万多美元?高女士想和杨某城确认一下。但杨某城好久没有上网了,无奈之下,高女士让谢某平把杨某城的电话给自己。但谢某平总是以杨某城住院等理由推脱。
“如果你觉得这段时间亏损得太多,我保证帮你赚回来,但是现在本金不够,你得再打入几万美元到交易账户才行。”谢某平信誓旦旦地说。
高女士不死心,在网上给杨某城多次留言,不过都没有回复。直到有一天,高女士仔细观察杨某城的“阳光”QQ号,和谢某平的“金夜相汇”QQ号时,发现两个QQ号是同一个IP地址。高女士察觉自己可能掉进了一个陷阱。
9月28日,她再次打开黄金期货交易账户时,发现账户内的余额只剩下了几百美元。在谢某平所在的香港高某金融公司深圳办事处讨要说法未果后,高女士以对方诈骗为名向南山派出所报警求助。
非法机构已致多人上当
接到高女士的报警电话后,南山派出所立即派民警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随后,当事双方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这一案件也引起了南山公安分局领导的重视,立即指示分局经侦大队和南山派出所重案队联合作战,共同办理此案。
据悉,该团伙有犯罪嫌疑人4人。警方立案处理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谢某平、赵某斌抓获。同时民警发现该案还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平和吕某斌在逃。民警又于当晚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平和吕某斌抓获归案。
这一案件中,香港高某金融公司深圳办事处经理赵某斌是该团伙负责人,其余3人为“业务员”。赵某斌交待,2008年12月,他在QQ上认识了一个自称是香港高某金融公司上海代表处的黄某,对方称可以帮助他获得该公司深圳办事处的代理资格。通过对方的联系,赵某斌“招兵买马”,自设了一个办事处,并以代理理财的方式,和香港、上海方面相关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警方调查发现,这一非法办事处的经营模式明里是代客境外理财,实际上暗藏猫腻。赵某伟等4人通过网络聊天方式,取得他人的信任后,让投资人把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打入香港银行的某指定账户,再通过香港外汇操作平台进行买卖交易,从中赚取“佣金”。他们在委托理财协议中暗设了陷阱,除其他交易费用外,每交易一手(约定为500美元)黄金期货业务,无论是委托人本人操作、还是代理人操作,无论是买、还是卖,代理人都要收取50美元的佣金。为激励手下业务员多拉客户并多创造利润,赵某斌将代理佣金的80%作为业务员的分成。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高女士受骗一案中,一开始和高女士联系的“阳光”事实上就是谢某平本人。
谢某平初中文化,今年21岁。在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里,谢某平频频交易了200多手。高女士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除账户的一点余额和少量亏损外,其余近9万元被赵某斌和谢某平以代理佣金的名义扣走。
经警方初步调查,从今年3月份开始,已有10多人通过一这非法机构“委托”从事境外理财业务,涉及金额数十万元。案发落网时,赵某斌还掌握有“委托理财”客户5人,谢某平掌握有“委托理财”客户4人。这些“委托理财”客户,无不亏损累累。
目前,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南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投资期货应走正规程序
南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许多非法经营机构以从事“期货”或外盘交易的名义,大肆开展非法黄金交易,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警方介绍,目前非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
一是以黄金投资的名义,采取放大数十倍的杠杆交易、多空双向交易和强制平仓等机制,吸引投资者从事变相黄金期货交易。
二是以境外证券期货代理的名义,用低手续费、低保证金等手段招揽客户,非法代理境外证券和期货(商品、外汇、黄金、香港恒生指数等期货品种)的经纪、咨询活动。
三是通过媒体广告以及荐股博客、收费QQ等网络渠道,或利用销售炒股软件、私募基金信息等形式,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收取高额费用。
四是以证券期货投资理财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保底承诺、利润分成等形式代客理财、诈骗投资者钱财。
五是以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为名,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
警方提醒市民,在非法期货交易中,个人的资金和交易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投资者如果想投资黄金期货,应走正规交易程序,切莫贪小利而承受巨大风险
黄金交易员提醒市民,国家有合法的上海T+D黄金交易投资渠道,虽然只是十倍的保证金放大,但合理安全得多。比如鑫谷黄金就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会员,民生银行合作伙伴,民生客户经理号(机构号)为888003.此资金完全存放个人银行账户,投资者自行掌握,流动性安全性都很有保障。
本文链接:http://www.qhgqw.com/huangjin/6498.html 转载需授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