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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兑人民币的掉期业务实质上是外币兑人民币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的结合,具体而言,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掉期协议,分别约定即期外汇买卖汇率和起息日、远期外汇买卖汇率和起息日。客户按约定的即期汇率和交割日与银行进行人民币和外汇的转换,并按约定的远期汇率和交割日与银行进行反方向转换的业务。
货币掉期是国际外汇市场上常用的一种规避汇率风险的手段。
例,一家省内贸易公司向美国出口产品,收到货款100万美元。该公司需将货款兑换为人民币用于国内支出。同时,公司需从美国进口原材料,将于3个月后支付100万美元的货款。此时,这家贸易公司是持有美元,短缺人民币资金,若当时的美元兑人民币为8。
10,公司以8。10的价格将100万美元换成了810万人民币,三个月后需要美元时,公司还要去售汇(用人民币换回美元用于支付)。这样,公司在做两笔结售汇交易的同时,承担着汇率风险。如果三个月后人民币贬值为8。15,公司就必须用815万人民币换回100万美元,产生了5万人民币的损失。
在中行开办掉期业务后,这家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对冲风险:叙做一笔3个月美元兑人民币掉期外汇买卖:即期卖出100万美元买入相应的人民币,同时约定3个月后卖出人民币买入100万美元。假设美元三个月年利率为3%,人民币三个月年利率为1。7%,中国银行行利用利率评价理论加之风险预期再加之金融产品风险等级得出的掉期点数为-450,则客户换回美元的成本就固定为8。
055。如此,公司解决了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还达到了固定换汇成本和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央行外汇掉期是外汇掉期的一种,外汇掉期是金融互换的一种。
外汇掉期,又称为外汇互换,是指以即期汇率买入A货币卖出B货币,在第一个起息日进行资金清算;同时在未来某个特定日期以远期汇率卖出A货币买回B货币的合约,并在第二个起息日进行资金清算。央行通过外汇掉期的市场干预国内流动性可视为以外汇而不是债券作抵押物的回购协议。
外汇掉期中的定价主要是指在即期签订合约时,对于远期汇率的确定。凯恩思的"利率评价学说"指出,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差额必定等于利率差额。实际上,远期汇率的推导过程就是应用了"利率评价"理论与"无风险套利"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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