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董家口村“天价”集体股权资产遭个人非法侵吞倒卖

erjian2022-06-1254

举报:董家口村“天价”集体股权资产遭个人非法侵吞倒卖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董家口村秀丽的山山水水背后竟暗藏肮脏的非法交易!国家的资源,村集体的股权,遭个人侵吞、倒卖,成了大肆敛财的工具!而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驻操营镇政府竟始终不管不问,不作为,对严重违法行为给予纵容。

·实名举报·

举报原秦皇岛市董家口长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股东法人代表乔某,伪造公章、公文及股东会决议等,非法将董家口村集体持有的73%股权大肆侵吞,并倒卖牟取暴利!同时,举报董家口村及驻操营镇有关领导明知违法行为,却置若罔闻,不追查,不过问,不作为,这损公肥私的非法交易背后,难道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董家口长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暨董家口长城景区成立于2003年,是村委会控股的乡镇企业。公司注册资金110万,村委会以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及现金作价80万占73%,自然人出资30万占27%。经过近20年的建设,董家口成为河北省著名的旅游景区之一。

乔某受聘成为董家口长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其没有公司股份,也不是董家口村村民。2016年3月,乔某伪造公章、公文及股东会变更决议等,非法将村集体73%的股权变更到其个人名下,且没有支付给村里1分钱,可谓空手套白狼。

     2016年4月,乔某将非法侵吞的股权高价转卖给了郭某(宏鼎公司法人),价值过亿的集体资产再次成为乔某一伙掠夺暴利的工具。举报人曾几次找到宏鼎公司的郭总指派的代理人,详细说明乔某一系列的伪造行为及股权交易是违法行为,但对方竟将责任推给了政府不予理睬,明知故犯。

·铁证如山·

1编造不存在的股东会、伪造股东会决议

2016年3月15日,乔某将集体股权资产工商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在这之前,乔某编造不存在的股东会,伪造股东会决议。其中,伪造的股东决议写道:驻操营镇董家口村委会委托陈某参加股东会。2020年6月8日,陈某出具证明,他不知道,更没有签署2016年3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

2伪造董家口村委会公章

乔某在侵占国家集体资产的变更过程中,多次使用伪造作废公章。驻操营镇人民政府证实,乔宽使用的驻操营镇董家口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委章,于2015年8月31日就停止使用并作废。

3村委会未收到80万股权转让款

乔某编造的假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其它备案登记中写明:80万元股权转让费已经支付董家口村委会,但村委会证实,根本没有收到这笔80万股权转让费。

4、驻操营政府信息确认:乔某是非法侵吞

举报人多次将乔某非法侵吞集体资产的事实情况向驻操营镇政府反映,但镇领导却置若罔闻。镇政府公开信息回应,乔某取得集体股权一事,镇政府根本没有批准亦没有备案,是非法取得,但镇里至今却不追查,不过问,镇政府的不作为,纵容了乔某的一系列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国家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有明确规定,其中,《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挪用、私分、损坏、挥霍浪费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平调农村集体资产,以及非法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担保。

国发[1992]61号,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含有房屋土地的集体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董家口村集体股权含有房屋土地,根据政府公开信息,根本没有批准过,故属于非法转让。

举报人说·

我是秦皇岛市董家口长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合伙股东代表,也是一名退休老党员,眼睁睁地看着国家集体资产流失,并在个人手中一次又一次被非法倒卖,深感痛心。我保证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并对反映的问题负责。我期待的结果只有一个,让被非法侵吞、倒卖的村集体股权归还给董家口村!

举报人王佐刚 13081889779

一、中牟县郑庵镇大庄村村霸强闯项目工地非法挖土倒卖无人管

  以中牟县郑庵镇大庄村村长穆伟峰为首,由村民穆长红、陈二杰、穆伟强、李喜堂和开泽运输公司法人代表王利宾组成的村霸黑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环境下,屡闯项目工地,强挖项目工地土石方工程,非法倒卖,顶风做案,胆大妄为。

  2019年10月由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郑州国级机动车辆检测中心,由中铁七局承建施工,河南元盛建设有限公司与中铁七局签订机械租赁和土石方开挖运输合同。在中铁七局及河南元盛公司未进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时,10月25下午5点左右,以郑庵镇大庄村村长穆伟峰为首,穆长红、王利宾、陈二杰等多人纠集,用四台钩车、二十多辆渣土运输车,非法强行闯入项目工地,公然非法侵占项目土地,大肆画地为牢,强行、强抢、强挖项目工地土石方工程,非法运输渣土,高达五万立方,非法倒卖,谋取高额利润,造成该项目承建方及承包方近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穆伟峰等人在该项目工地未正式开工,也没有同郑投集团公司、中铁七局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在项目建设中,强抢工程,侵占项目工地,非法开挖坑基取土,进行渣土运输,穆伟峰等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中牟县郑庵镇大庄村村霸强闯项目工地非法挖土倒卖无人管

  2019年农历12月中旬,中铁七局王经理、技术人员、河南元盛公司弓佳俊、张鹏、张亚峰等人前往项目工地施工布线规划,在布线规划好后开始施工,突然穆伟峰、王利宾等十几个又冲闯入工地,以软暴力、威胁、言语恐吓攻击等手段拦截阻工闹事,干扰工程建设,任意、故意破坏已由中铁七局项目部、河南元盛公司规划布线的施工现场,损坏施工工具,扰乱施工秩序,使得施工单位中铁七局项目部、河南元盛公司被迫停工,造成直接施工损失数十万元,后经中铁七局郑经理与穆伟峰等人多次沟通协调未果,由于接近春节以及疫情的影响,一直到2020年2月底至3月初,经中铁七局、河南元盛公司多次与穆伟峰协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被迫妥协让穆伟峰等人承揽一部分开挖土方、渣土运输约十万多立方。2020年3月初开工后,3月5日在郑庵镇汽车检测中心工地上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在穆伟峰的指使下,王利宾(天泽运输公司法人代表)、陈二杰、开着车牌豫A0X0N0的车辆把施工道路堵住,使我方正常运输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河南元盛公司项目负责人张亚峰去找王利宾多次沟通协调无果后,张亚峰报警,夜里11点多郑庵镇派出所民警到施工现场处警,并让我方渣土运输车走施工西门,然而,在民警在场的情况下,陈二杰开车牌豫A890CN又把施工运输出行西门道路强行围墙拦截,并暴力恐吓道路是他家的想走就不行,后又在出警民警的批评教育下,王利宾、陈二杰才将车辆挪走。

中牟县郑庵镇大庄村村霸强闯项目工地非法挖土倒卖无人管

  自2020年3月5日起,15日、22日、25日至2020年5月份,以穆伟峰指使王利宾、陈二杰等人以及村民小明、李老五、村民海发以各种理由多次将施工道路挖坑、围墙、拦截正常施工运输车辆。

  其目的就是强揽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强抢工程、强迫他人退出合法承包的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有组织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阻挠正常建筑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群众一直向有关单位举报村霸势力的非法行为,可至今他们一直非法挖土倒卖。

  以穆伟峰、王利宾为首,陈二杰、穆伟强、李喜堂、穆常红、等组织的恶势力,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恶意堵截、挖坑、阻拦施工、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和渣土运输涉黑涉恶,非法获取高额利益,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和工程参建企业的合法利益,造成承建施工企业经济损失无法估量,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请查处巴中市人大吴文顺倒卖土地 非法获利上亿元的违法事实

  巴中最大黑社会、保护伞系原巴中市法院

  刘开朴院长

  ------请查处巴中市人大吴文顺倒卖土地

  非法获利上亿元的违法事实

  举报人:李长太,电话 18282768888 ,四川平昌县人,

  身份证号 513028195440729490 。

  举报人:李安邦,电话 13550479171 ,四川平昌县人身份证号 513723198606200050 。

  被举报人:吴文顺,男,原系巴中市人大工作人员

  举报事由:非法倒卖土地获利上亿元

  举报人请求:

  1、要求纪检机关依法查处吴文顺非法倒卖土地获利上亿元的违法事实。

  2、没收非法所得3400万元。

  3、追收个人所得税近千万元。

  4、查处吴文顺保护伞原巴中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吴文兵等人和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开朴为吴文顺违法行为提供保护。

  5、向大众公开处理结果。

  事实及理由:

  2012年平昌县信义大道金太阳光项目14亩土地由王×等人通过竞拍取得,中标价436万元,吴文顺当时在巴中市人大工作,通过人脉联系到现投资人李长太,要求将该宗地倒手出卖,出售价3800万元,李长太认为价格太高,偏离了市场价,吴文顺当即承诺自己亲哥系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及省市关系硬,随便调整容积率及贷款上亿给予支持,若修建房子不好卖还可将房子由平昌政府收购等优惠条件。由于吴文顺在平昌影响力非常大,不但有亚西亚宾馆、文顺公寓还参与平昌信义大道龙熙国际、龙熙雅居、宏富家园、大地公司、信义安置房、信义大道道路建设等多宗土地倒卖幕后操作,实属土地王,获取巨额利润。基于这些条件,李长太相信了他,并陆续支付1500万元,下余2300万元待后续承诺实现后才支付,由于他一直未兑现承诺,就未支付余款。吴文顺利用巴中中级法院刘开朴强硬关系将东柠房产公司告上法庭。案子指定给平昌县人民法院刘开朴老表冉毅办理,平昌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长达近18个月之久判决保护倒卖土地行为,后上诉巴中市中院维持原判。

  举报人不服理由如下:

  一、吴文顺作为巴中市人大工作人员,在职期间以自己名义非法倒卖土地获利上亿元应当属违法行为,按法应予以没收。吴文顺从平昌亚西亚宾馆起参与了平昌很多宗土地倒卖事宜,仅金太阳光一宗地,倒手就得3400万元纯利润,这些成绩取得仅靠吴文顺一人无法完成,背后有强大保护伞参与。按照规定公职人员经商应当没收非法所得,且发生在他履职期间获利,同样该没收和追缴,然而举报两年多来至今无果。

  二、两审判决明显违法保护,显失公平、正义、、、、、、

  吴文顺既不是土地竞拍人,又不是土地权利人,仅算中介,通过关系将原竞拍人436万元合同价将直接过户到东柠公司名下,逃避各项费税上千万元。按规定土地过户应当支付交易税费,但吴文顺通过关系逃避了一切,未支付任何转让费。个人实际净得利润3400万元,两审法院并未审查双方土地交易是否有真实基础法律关系,来源是否合法,牟取暴利是否正当,就作出判决,违反了我国法律违法不得利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的规定“严禁利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转让等形式变相炒卖土地”,因此本案涉嫌炒卖土地行为。我国刑法第1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检查机关。然而两审明知“吴文顺在案涉PC-0638宗地使用权转让中有违纪违法问题。”庭审中多次申请移交两审却未移交,其中玄机很深,让人合理的怀疑有高官勾结之嫌。

  三、吴文顺一宗地就获利3400万元,未支付一分税费。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从获利之日应当主动申报及纳税。2013年吴文顺就收现金1500万元,获利1000万元,加上现判决2300万元,共计3400万元纯利,逃税上千万元未支付一分税款。普通百姓租个房都要交税,然而吴文顺获利几千万元不交一分税。多次举报,至今无果,可见背景之强大。

  上列举报事实有人证、物证俱在,绝无虚假,举报人承诺若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于举报人系草民,吴文顺利用省市关系肆意欺压举报人,导致身负几千万元债务,致使举报人辛苦一辈子全由吴文顺榨取后还身负巨债,好端端一个项目面临破产,身后几百户住户无房入住。为使这些利用强权之人得到查处,特实名网上举报,望能影起巴中正义之声,恳请将查处结果予以公开,让大众知道巴中扫黑除恶及查处保护伞的政策与国家方针一致,真实体现。

  举报人:

  举报人: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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