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和离岸法区有什么不?

erjian2022-06-2268

  1-离岸法区: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纷纷以法律手段制定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法区,有人称之为避税天堂。属于离岸法区的国家及地区有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百慕达(Bermuda)、巴哈马(Bahamas)、巴拿马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Panama)、美国特拉华州(Delaware)、毛里求斯(Mauritius)、科可群岛(CookIsland)、西萨摩亚(Western Samoa)、马恩岛(Isle of Man)、赛舌尔群岛(Seychelles)、纽埃岛(The Island of Niue)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2-离岸公司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法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经营,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使用离岸公司,可以合理规避税收,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均有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上,如股东不 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均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收负担、无外汇管制,因而众多商家与投资者选择离岸公司的发展模式。

3-离岸公司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设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4-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

  希望在国外上市的公司有许多是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实现其目的的。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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