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市工信局召集市财政局、市国资公司召开2021年上半年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联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国资公司2021年上半年对股权投资项目管理的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通过第三方公司关于4个股权投资项目2021年上半年绩效评价和风险评估报告,了解掌握了各股权投资项目的绩效评级、经营状况、管理能力等情况。会议重点对各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了深入探讨、剖析,并针对每个项目的运营现状提出的下一步联合监管重点达成一致共识。
廖伟胜同志就进一步提升财政经营性资金使用效益及保障股权投资资金安全等提出了五个建议:
一要进一步完善股权投资项目日常管理机制体制。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加强对我市股权投资项目的日常监管。
二要充分发挥股权投资资金前瞻性、先导性、大平台作用。市国资公司要按照协议精神,与股权投资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工作关系。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重点帮助企业在资金使用、制度制定、资产产权及管理队伍等方面进行提升。
三要用现代企业管理思维,一企一策。要针对4家股权投资项目各自的长短板,制定高瞻化策略,引导企业抓住风口与机遇,应对风险与挑战,提升财政经营性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对照省市有关股权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推动项目有效实施。严格按照股权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时间节点要求,用惯性思维抓好项目进度,用转换思维抓好项目完工,对股权投资项目资金投入、产出、退出等过程形成有效的监管,保障股权资金的安全。
五要充分发挥企业属地管理部门力量。要主动联合县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等职能部门,调动其属地监管职能,加强股权投资项目的全方位立体监管。
市财政局、市国资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关于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工作推进会
为做好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省住建厅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亭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指示和要求,7月27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关于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工作推进会,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冯勇、副局长宋佐的委托,三级调研员曾秋林主持召开此次会议,特邀上海环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监管副总监、高级工程师、海口市生活垃圾第三方考评组组长姜凤臣主讲。市巡查机动执法支队、市数字化城管指挥监督中心分管领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含高新区、桂林洋开发区)分管领导、大队长、各镇街中队中队长,局执法指导科等相关人员约60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局执法指导科传达省住建厅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要求各分局要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管重罚,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接着由特邀培训讲师姜凤臣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培训,包括垃圾分类意义、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标识、投放要求、相关部门政策及法律条款等,提高执法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针对违规行为更好的对标执法。
会议指出:一是各区分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要加强宣传引导,秉承“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深入各住宅小区、学校、企业、公共机构等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并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公共意识;二是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日常巡查监管常态化,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的现象,有效推动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三是加强联动,积极配合园林环卫、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各镇街村居依据属地责任制度,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执法工作;四是加快移送案件的办理查处工作,及时将案件信息和查处情况录入数字城管执法系统。会上,各区参会代表做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意识,各区要深刻意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队伍认识,把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对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掌握,做到规范化执法;三是强化宣传,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要积极联合镇街村居、企业单位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强化对垃圾分类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执法效率。
二、举报河南省桐柏县城关镇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不解决问题、贪污腐败
控告人:冯长君,男,汉族,45岁,住:河南省桐柏县城关镇东环社区一里岗居民区,身份证号:412932196604020332,电话:13522180039。
被控告人:河南省桐柏县住建局
法定代表人:李健,局长
被控告人:河南省桐柏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王晋礼(现任局长)
控告请求事项:依法査清被控告人桐柏县住建局在2008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修建东风桥与三里桥路段铺设生态砖路面建设至今没有处理控告人水路,给控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疏通水路。并依法赔偿损失。
事实与理由:2008年3月份,桐柏县政府住建局与工程队周斌签订了城内东风桥与三里桥之间公路两旁路面改造,即铺设生态砖路面。以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和方便老百姓生活为名,其实是想贪污钱财是真,不顾老百姓死活,给老百姓带来诸多不便,被控告人住建局施工时,未把控告人冯长君门前水沟修通,使控告人的房屋在水中泡了13年,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在13年里,控告人找到各级党委政府都是无人问,得到的是推诿、扯皮、得不到解决。另外,道沿石高于居民房屋前墙,水流不出去,这样的工程给房子泡塌无人负责。
控告人门前及西山墙的官道高出公路很多,有一大坎影响城市流水畅通,更影响控告人的房屋西边的出水,使雨水泡着控告人冯长君的房子,造成控告人冯长君房屋渗泡、土中掩埋,要求依法处理,疏通水路,赔偿损失。2018年被控告人城市管理局在安装路灯铺线路挖沟时,把水管挖断至今没有修复, 2020年住建局职能已转移给了城市管理局,又挖沟铺设地下宽带,同样没有安排把控告人门前水管修通,破坏了控告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给控告人冯长君造成了经济损失。
综上:控告人说的都是实话、实事,可以调查,现场勘验,解决实际问题,还控告人冯长君原来的安静,请求有关领导对被控告人桐柏县住建局局长李健、城市管理局局长王晋礼按照《物权法》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依法处理,以方便老百姓的生活为前提,还控告人冯长君一个公平、公正、合理、合情、合法的处理结果,请领导依法立即支持控告人的请求为盼。
此致
控告人:冯长君
200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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