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盐城市城乡建设局、亭湖区住建局 :
2017年10月15日,亭湖区住建局、朗地开发商、朗地英郡业主三方代表会商,确定由开发商出具维修整改承诺书,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作为维修保证金到第三方公管账户,并承诺在2017年11月底各项整改维修全部到位。现今承诺的时间节点已过,经我们业主在2017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10日的抽查过程中发现仍有很多建筑、公建配套、安防、绿化、消防等方面质量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发商仅向业主代表出具了维修整改承诺书,保证金事项并未落实,其理由是亭湖区住建局没有为开发商落实保证金专项帐户,亭湖区新丰社区有关事项还未协调到位,故保证金无法到位。我们业主联名已于11月初向住建局递交了相关信访材料至今仍然未落实。
二、在绿化抽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图纸设计上木品种在小区(1#楼除外,该楼未通过相关验收)一株都没有,如雪松等。2、栽种数量严重缩水,如大桂花球,桂花球(图纸清单西区145株),朗地西区仅仅十几棵。3、大部分名贵绿化未按照绿化设计苗木表中规格的高度、蓬径、胸径等指标进行种植。4、部分下木种植面积严重缩水,小区多处是杂草丛生,有的是光秃秃一片。5、栽种位置随意性太大,存在故意近靠业主窗户之嫌,人为制造业主之间的矛盾,造成某种假象。6、绿化养护工作严重不到位,部分树木都已枯死,也没有更换。
三、在消防抽查中发现4、9号楼前半地下车库部分消火栓配件不全,17号楼顶消火栓压力表为零,12号楼地下自行车库通向人防的入口处发现疑似消防管道漏水,15号楼顶消防水箱处压力表为零,消防稳压系统正常在关闭状态,检查时开启,稳压泵启动次数频繁,管网压力下降较快,应与管网渗漏严重有关。消防系统不能保持正常有效运行,遇检查时才开启相关消防系统,有些消防设施配件还没有完全配置到位,对有些已腐蚀的消防设施没有进行更换
四、在安全技防抽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朗地英郡小区安全技防(含视频监控,楼宇对讲,出入口控制,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系统)于2016年8月8日通过了市公局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但经检查小区安全技防却存在较大问题,尤其是西区安全技防问题更为突出,根据《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盐城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盐市建字[200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新综合办[2010]100号三个文件中相关规定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视频监控系统存在较大问题,如西区所有电梯轿厢无监控,各幢住宅楼出入口监控没有全覆盖,小区主要出入口监控工作不正常,摄像机安装不符合要求,视频监控图像质量也不符合要求,视频资料储存日期不符合要求,内部道路,主干道,公共区域,停车位等部位视频盲区非常多,小区经常发生盗窃案件(无法提供视频资料)。2、周界报警所有强制配置要求西区都不达标或根本就没有。3、出入口门禁控制、楼宇对讲系统、小区广播系统西区根本无法使用。4、电子巡更系统西区没有正常使用。可以说西区的安全技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时都会给小区业主带来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损失。
五、在单体建筑质量抽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对于许多楼栋出现的外墙脱落,渗水问题处理完全没有按相关工艺施工,完全是应付式的,已维修的已出现重新起鼓、脱落的现象。2、顶楼渗水及漏水的处理也完全是敷衍式处理,完全没有从根本上去处理存在的渗水、漏水现象,治标不治本。3、对于有些业主提报的质量问题选择性的进行维修,很多业主反映提报的问题没有得到处理。4、对于其它存在的建筑质量问题也未维修到位。5、有关详细情况见附件。
六、本小区电梯经常出现故障,业主反响较大,西区电梯质量问题更为突出,经常出现从高层直接掉落至低层,安全触板有异响且老旧落后经常出现夹人事件,电梯三方通话肯本无法使用,部分开关腐蚀严重等问题,开发单位一直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电梯存在的诸多问题,盐城多家媒体都曾对我小区电梯惊魂事件做过报到。
七、抽查中人防、雨水、污水、环卫设施存在以下问题
1 、人防工程已于2016年11月17日通过相关部门的专项验收,但人防相关设施没有配套到位,一直未向业主开放。2、环卫设施也已于2017年1月22日通过专项验收,可是垃圾房却对外出租了多年,从未启用,公共厕所也未启用。3、雨污水管道存较大问题,很多业主反映排污不畅,多次发生污水反流等现象,道路积水问题也很严重。
八、抽查中道路、路灯、广电、配电等其它公建配套存在以下问题
1 、因管道维修破挖的道路修复很不规范,小区很多主干道没有按原施工方案进行恢复。2、路灯施工很不规范,已发现多处没有按设计图纸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线电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3、小区楼栋内广电线路架设存在较多问题,多处裸露在外,相关设施缺失。4、7号楼前配电房散热措施不到位,易在高温季节引发故障。
九、小区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社区活动用房,物管用房等根据相关规划文件查询,没有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和移交。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请求主管部门有力行使督管和行政执法权利切实落实以上各项问题的解决。
以上报告,请参照国家信访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书面答复上述问题处理意见及办法。
朗地英郡小区业主(后附业主签名)
2017年12月12日
(注:本报告原件业主留存,复印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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