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打黑除恶势力
我们实名举报原“安徽省白湖劳改管理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白湖劳改农场场长”胡爱林如下违反乱纪事实,请于查实。
一;利用职务之便保养小三并共同侵吞国有资产。
二;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小三诈骗四省多家企业,几十个人资产3个多亿。
三;利用职务之便,专业知识和经验,人脉关系,丧失原则的颠倒黑白妨碍司法公正。
具体事实如下;
一;2005年之前,胡爱林认识了在合肥京都歌舞厅的坐台小姐“陈瑾”,二人很快勾搭成奸,不久胡爱林将“安徽省白湖劳改管理分局”在庐江县城的一栋二层楼房资产以承包,租赁为名交给陈瑾经营管理,陈瑾很快私下里将该资产拆除,重新建起了一栋六层的住宅楼,通过胡爱林卖给了安徽省白湖劳改管理分局的干部职工。并通过关系办理了房产证{因国有资产的原因没能办成土地证}。2008年事情爆发,检察机关以诈骗{国有资产}罪将陈瑾收监,胡爱林动用各个渠道的关系四处活动了,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在陈瑾关押了十个月时,先采用吞噬项链自杀的方式被取保,再改变案件性质。最终庐江县法院于2009年2月29日以“偷税漏税罪”判处陈瑾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草草收场。这块土地中饱了他们的私囊,再也不是国家的了。
二;2009年陈瑾出来后,胡爱林受到了处分,在心里失衡和陈瑾的威逼利诱下{陈瑾说过如果胡爱林不要她,她就直接把胡爱林送进监狱}休掉原配妻子,与2010年与陈瑾结婚。由于胡爱林受到处分,政治上的失意加上前期盖楼房欠下的工程债务,2011年下半年二人经过周密计划合伙诈骗,编造胡爱林本人依然是白湖劳改管理局的党委书记,儿女亲家是河南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合肥各大银行行长都是朋友,陈瑾舅舅在中央谋副 办公厅工作,干妈是上海民生银行行长等虚假背景。以帮助承兑汇票贴现为名骗取安徽,江苏,浙江,河南四省多家企业,几十名个人承兑汇票近四十亿进行贴现,最终三个多亿无法兑现,占为己有。具体操作所有人都介绍,称呼胡爱林为“胡书记”,陈瑾为“陈总”。有新客户,大客户来胡爱林出面压阵交流,大客户胡爱林邀请司法系统局长,监狱长,银行行长陪同吃饭,陈瑾收客户承兑汇票签字操办,一般票据胡爱林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为由不签字,也有少部分大额度的票据胡爱林签字。操作上今天收票后天付款,98万买进100万,90-88万卖出,亏本就是为了套现,所有收到的票在2012年元月18日突然停止支付票款,并且之后出现亏空,还一而再密谋诈骗芜湖企业2000万票据,共计近3个亿的资金被胡爱林夫妇吞掉至今不还。做票期间胡爱林夫妇大肆购进房产,首饰,玉器,多辆奔驰500,宝马740,Z4,奥迪,大众CC轿跑汽车等奢侈用品,胡爱林开宝马Z4轿跑上下班,6000元一件的衬衫一买就是10件,软中华烟一买就是100条…………。
三;2012年元月18日诈骗暴露后,胡爱林夫妻私刻银行公章伪造银行存款合同,被众多人当场戳穿后,胡爱林一边出面将各地受害人分别安排在合肥“浙商大厦”宾馆的不同楼层,单独协商告诉大家资金拿出去放高利贷了,恳请大家不要报案给他们时间筹钱,保证2月8日回来的高利贷支付马鞍山8000万,镇江3000万(有谈话录音为证)以稳住受害人。一边利用1-2月份过春节的时间大肆宴请合肥高新区公安各个阶层。同时陈瑾出面继续以同样的手段,与2012年2月8日骗取芜湖受害人唐某某2000万元承兑汇票。3 月初没有要回一分钱的唐某某在芜湖公安报案,芜湖公安以“票据诈骗罪”将陈瑾刑事拘留,胡爱林第三天赶到芜湖首先感谢没有报案的其他各地受害人,保证十天之内将陈瑾保出来还大家的钱。同时在芜湖大肆活动,利用送生活用品的机会夹带纸条给陈瑾,陈瑾请释放人员带出消息相互串供(有人证)。第九条陈瑾在芜湖看守所又因吞噬”电器元件“被胡爱林取保(缓刑服刑人员不准取保)。直接住进合肥二院,要求进行脊椎暂时摘除手术未果,出院后夫妻共同消失的无影无踪。
马鞍山受害人无奈之下与2012年6月初报案,马鞍山公安月底对陈瑾进行立案(因胡爱林是处级以上干部不好立案)。马鞍山公安在芜湖与芜湖公安进行人员交接时,胡爱林从合肥带着陈瑾怀孕证明到芜湖拒接收监逍遥至今。随后胡爱林夫妇在合肥高新公安分局刑侦以马鞍山人勾结他们的会计,司机诈骗为由报假案,合肥高新公安明知是假案,不但给予立案办案人员还带着胡爱林夫妇一起审讯会计和司机。但至今没有询问过马鞍山一个当事人员。在得知马鞍山公安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的情况下,合肥高新公安直接将立案决定书送交也已送马鞍山检察院,给检察机关造成一案二立,相互报案相互矛盾的假象。直接混淆和影响了检察院的思维和判定,导致案件久拖不能定性提起公诉。
2013年以来胡爱林不断放出话说;我不但北京有人,安徽省内公检法都是我司法界的老朋友,小的官员给50-100万,大的官员给500-1000万,早就全部搞定了。在安徽谁也不敢动他,否则大家都完蛋。同时到处写信,重伤,诬告不配合的办案及受害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同时和公,检系统的一些领导电话沟通频繁,私下见面互动频繁。甚至到了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领导什么时间开会研究案件都非常的清楚。
以上种种事实表明胡爱林不仅道德败坏,参与和组织违法犯罪。作为一个资深的高级司法干部,不仅不维护党的威信,法律的尊严,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人脉关系,社会地位钻法律的空子,拉拢腐蚀司法干部阻扰办案,败坏党风,妨碍司法公正。请纪委查实,为党清除害群之马,为司法公正扫清道路。
疑问;
一;案件从立案办理至今五年多了时间,这么一笔庞大的资金今一分钱没有被追回,也没有去向就草草结案移交。原因是什么?目的是什么?这么大的案件为什么不成立专案组全面彻底查清案件?
二;胡爱林参与了整个事情全过程,特别是后期的说清,协调,谈判,和陈瑾是共同诈骗,事件中其作用远远大于陈瑾,为什么不于立案追究?
三;陈瑾在芜湖拘留所作为刑拘人员是不能参加劳动的,怎么会接触到和得到电器元件的?判缓刑人员服刑期再犯罪的为什么还会被取保?
四;胡爱林作为司法干部利用取保期间导致陈瑾怀孕的目的是什么?现在取保,哺乳期过了为什么不收监?
五;合肥高新区公安分局立案不调查,询问,直接通知检察院的目的又是什么?
近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的通知》,决定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分别通报曝光、立案审查、办结处理、移送起诉一批“保护伞”“关系网”案件。
在这一起性质恶劣的诈骗案件,并不复杂,却有许多保护伞保护着她,以及相关办案单位关系网,关照他们。受害者至今没有拿回一分钱财。这样的制度与法律,谁能以后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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