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金融澳大利亚服务有限公司
本人被:宝泰金融澳大利亚服务有限公司 诈骗人民币:454350元
案发时间: 2017.7.7.日致2017.8.18日
一、诈骗嫌疑人:
1、宝泰金融澳大利亚服务有限公司(对赌交易平台)
2、小黄(实名刘萍)宝泰金融澳大利亚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开户、代理商、(对赌交易平台)
3、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
4、深圳银盛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
5、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
二、事件经过
刘萍曾是我一个租户,曾多次邀请我去跟她做黄金,吹嘘收益大,风险低,吹捧自己炒黄金操作准确,已经是技术总监。我于去年2017年7月6号在她手上开的户。开户之前我曾咨询刘萍现货黄金,(伦敦金)哪个平台正规可靠,刘萍告诉我宝泰金融澳大利亚服务有限公司是正规平台,有相关资质,自己也在操作,专为手上一个2000多客户的QQ群喊单,每个客户都是150万以上的资金操作,让我一定相信她的实力,刘萍还说资金都是进入国际市场,是同全球的人进行交易,与国际接轨,并称宝泰金融在全国有很多分公司,自己就在成都分公司上班,叫我完全放心绝对没问题。当时我提出去公司看看再开户,刘萍拒绝了我,称自己忙有事在外,并让我在家等,第二天(2017.7.6)她亲自来我店为我开户,第二天在她多次说服下我心中所有疑虑放下了,在其诱导下让我给了身份证和银行卡给她,她就在我电脑上给我开了户。接下来我从7.7号到14号入金(入金就是把资金转账到她指定账户)130万,不到10天时间致我亏损了23万余元,因害怕取了一部分资金出来,(每次取钱都得经过她的同意)我已经害怕继续亏损打算不想了,刘萍又继续诱导我给我洗脑,让一定相信她的技术,跟着她继续做,保证一个月时间绝对把我亏的20多万全赚回来,在 她的多种诱导下我又一次听信了她,又把钱转了进去。为取得我的信任7.21号到8.1号让我捞回来1万,基操作期间常出现买不进卖不出去,尤其8.4号那天怎么也买不进去,从那天开始给喊我反单(反方向买进)而且一直让扛单不让平(事后得知骗子常用手法,让你最后被骗得一贫如洗,还自以为只是投资失败),几次都快接近爆仓的风险,这种做法让我慢慢对她有所怀疑,不得已我给平了仓,如继续等她指令我第二天将分文不剩。就这样算下来不到一个月又合计亏了45354元。
三、感到疑似被骗了,当天即去银行打流水,结果资金全经过三个不同支付通道到了不相关的公司
一、通联支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结算到--游吧网24笔、--武汉金莎华联科技有限公司3笔、--邢台宁致网络有限公司6笔;二、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结算到--申缴通4笔;三,深圳银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结算到--深圳宇通科技有限公司2笔,而这些公司和我没有任何经济交易往来。查阅现货黄金相关资料得知,正规平台客户的资金应该是到指定银行保管,但事实上我的每一笔资金全到不相关的公司,并未到指定银行。
四、 违法的法律条文
1、国发【2011】第38号文件第三条“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第四条“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市场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
2、《银发〔2011〕301号》文件 第一条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开展黄金交易的交易所,两家交易所已能满足国内投资者的黄金现货或期货投资需求。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第二条、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对于有关地方(机构、个人)正在筹建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或准备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对已经开业或开展业务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牵头,妥善做好其黄金业务的善后清理工作。当地工商部门根据人民银行或地方人民政府的决定,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停止为其黄金业务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对于涉嫌犯罪需要作出行政认定的,人民银行及其当地分支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出具行政认定意见后,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2015.12.28发布实施》第八条、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经客户主动提出申请,可为其开立支付账户;仅获得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4、《广东省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操作指引》中规定“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仅限于经常项目汇款业务,对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境内个人。个人跨境人民币汇出业务遵循年度限额管理,境内付款人实行每人每年30万元的最高汇额等相关的规定。
5、《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第三方电子支付个人可以向境外汇款。第七条、支付机构对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的客户采取实名认证制,严格审核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支付机构自主发展境外特约商户须按了解你的客户,照原则保证境外特约商户的真实性、合法性。 支付机构应通过有效方式核验银行支付账户开户人信息与客户身份信息的一致性者一致方完成支付;第八条、支付机构仅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跨境外汇支付服务,范围包括货物贸易交易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同意的服务贸易交易交易背景的跨境,不得开展无外汇支付业务。
6、《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或境内单位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从事该项活动的证明文件,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可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经营罪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款、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第五条规定:其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8、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因此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银盛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破坏金融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款提供资金账户的;第(三)款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第(四)款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第五款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经QQ或电话获取事主信任后,又引导其在自身的搭建虚假交易软件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事主资金;均属诈骗罪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宝泰金融澳大利亚服务有限公司及刘萍、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涉嫌违法!
之后我多次给平台和刘萍还有三方支付打电话要求退还所骗资金人民币454350元,平台要嘛以信号不好为由挂我电话,要不就是简单的忽悠说过几天等核实回复,一直推诿,我与刘萍联系要求去分公司提供相关资质,也被拒绝,至今未予任何处理。
我们原本工作愉快,生活安定,家庭和睦,但自从被骗进宝泰金融澳大利亚服务有限公司平台后,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了!很多受骗者还被蒙在鼓里,自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造成的亏损,有些则是出于多种原因怕家人知道还不敢报案,我们对上无法孝敬父母,对下无钱抚育孩子,对内无颜面对配偶。无心工作、家庭不和、度日如年、水深火热、生不如死是我们每天的生活写照。今天不得已爆光写出来,是希望有更多的市民以示防范骗子再次向你伸出恶魔的爪子,避免倾家荡产,有很大一部分人和我一样在不同平台被骗子诱导在虚拟平台做“现货黄金”,一夜之间被骗得倾家荡产。在此呼吁大家要做必须在国家有批文资质合法合规的交易所开户,否则下一个你就是今天的我。这是血的教训啊!我们多年用汗水攒下的钱就这样被骗子们收入囊中,逍遥法外,骗子手法高深,利用我们对金融是盲区肆无忌惮的实施诈骗于国家法律法规不顾,是在和国家抗衡肯请相关部门加已重视,还我们一个和谐家园 ,给社会一份安宁!
同时如果有同受害者可联系我,让我们一起拿起法律的武器一起维护我们的自身权益 扣扣:已叁期思思以三三领
本人所述绝无虚假,承担上述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证剧全有截图保存为证
嫌疑人:刘萍:电话:15008445188 QQ:一叶轻舟854997586微信:liuping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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