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登记变更如下:
1、办理期限:自材料齐全提交之日起30日内。
2、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申请书》。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3)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发生股权转让的提供已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或文件。
(5)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已受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证明;涉及增资及减资业务,只提供变更前的营业执照。
(6)新增投资者中: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7)发生“中方实际投资到位的股权转让外方的”,出让中方应提供收取转股对价款的处置说明(开立资产变现专用账户保留)
(8)发生外方减资(实际)的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
(9)针对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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