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这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是情节非常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并且涉嫌故意杀人!情节之恶劣令人发指!!
受害人是我的父亲。7个月来,我和我的家庭背负着巨大的身心负担。父亲生命一度危在旦夕,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承担了20多万的医药费,一贫如洗!最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是:
7个月过去肇事者仍逍遥法外。当地公安机关严重不作为,让受害者伤了身,又寒了心——
1)早该出具的临时责任认定,公安机关延误了2个月才出具!!
2)刑事立案所需要的伤情鉴定。原本事故当天就可出具委托书,但事隔2个月之后,才出具!!
3)拿到刑事立案所需的重伤鉴定,通缉的名义居然仅仅是肇事逃逸!
作为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在维权的路上举步维艰。我想呼吁政府和媒体的关注,帮帮像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我也想向社会呼吁良知,希望这样的恶劣又悲剧的事件不要再发生!!
1.眼睁睁看着撞倒在挡风玻璃上的受害人,拖行1000多米,甩在路中间逃逸!
在可穿行路段被撞:2015年11月11日20:00左右,我的父亲在望清路大栗家村东粮站门口裝树苗,在步行穿过马路时(该公路为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县级公路,附近并无斑马线,故可随时穿越),被肇事车辆(肇事车牌号:冀F89042车主:谢素考 身份证号132428197011242031 家庭住址: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高岭乡南高岭村205号)撞到右侧胯骨。
撞人后想故意杀人,拖行1000多米后逃逸:父亲被撞后,倒在车引擎盖和挡风玻璃上面。肇事司机并未停车,仍然快速行驶1000米多米,打方向盘把人快速甩下去之后逃逸。
这1000多米,换做任何人都会是跟噩梦一般。我父亲的位置是在引擎盖和挡风玻璃上面,也就是是说肇事司机完完全全看得清清楚楚这和受害人倒在地面倒在车轱辘底下完全不同。每个人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是震惊的,怎么会有这么恶劣的人性?人性又如何能恶劣到这种程度?到底心有多黑,心有多狠,才能面对着一个活生生的无辜的人致他于死地
父亲随时会被碾压:父亲被甩在马路中间,如有后续车辆随时会被碾压。
好心人报警:20:06,附近饭店老板和员工2人发现父亲并报警。
2.脑部重创,昏迷多日,长时间生命危在旦夕!恢复差且漫长!
脑部重创,ICU抢救1周,2周内随时有生命危险,昏迷达1个月以上。我父亲被撞1个月之后做腿部手术(右腿粉碎性骨折)时,仍处于昏迷状态(医院提供的病历为证)。
F1赛车里的创伤级别——弥漫性轴索损伤。父亲脑部重创被诊断为弥漫性轴索损伤。非专业人士对它比较陌生,它是重型颅脑损伤,伤者成为植物人的概率是非常大。在这里附广州日报的一个报道帮助了解!(内有对暨南大学医学院附属脑科医院神经外一科主任张良博士的采访)。
开始的5个月,成日卧床,甚至无法自行坐起,右侧肢体完全不能活动(右腿膝盖不能弯曲。右侧手臂微抬即很疼痛,右手用勺子或筷子吃饭无法送到嘴边!)最近2个月稍后好转,但无法正常走路,需要借助拐杖才能缓慢行走,生活更是不能自理!
最为严重的是,过去7个月了,除个别简单词语之外完全听不清楚讲什么。父亲语言能力严重受损,现在仍不能正常表达,不能与家人正常交流!!
3、当地公安机关严重不作为,不出责任认定书,不立案,也不委托伤情鉴定!
在根据监控录像、目击人口供以及案发现场情况锁定肇事车辆后,交警队几次抓捕肇事车主,均未抓到。
父亲躺在病床危在旦夕,肇事司机逍遥法外。焦急的我们一方面为父亲看病,一方面找交警队沟通。期间交警队的不作为,对于弱势和受害方的我们,更是雪上加霜,巨大的压力要让弟弟几近崩溃。这些不作为包括:
1)迟迟不出责任认定书,对于肇事逃逸临时认定书的态度反反复复
责任认定书迟迟没有出,交警队给的理由是肇事司机没有归案、双方当事人没有录口供。但是当我们提出“如果肇事司机逃逸一辈子,假设我的父亲永远昏迷醒不过来,那就永远不能出吗?”时,交警队从未正面回答我们。
事发1个月20天后,我们听过朋友渠道得知可以申请肇事逃逸临时认定,交警队一改以往作风,说可以开具,但要我们递交书面申请。按照规定书面申请之后10个工作日应该出具,但是我们拿到肇事逃逸临时认定时已经是20天之后了,拖了这么久就是因为交警队态度反反复复,在我们一再坚持下才开具。
2)所谓的构不成“重伤”不予立案、不及时委托法医鉴定
期间,我们提出希望通缉肇事司机。交警队给的说法是还不能通缉。经法医院鉴定为“重伤”之后,才能立刑事案才能通缉,构不成重伤不予立案。我想请问的是:
既然肇事司机行为如此恶劣,受害者家属如此着急通缉,为什么交警队没有第一时间委托法医做鉴定?也没有告知家属事发当天即可做伤情鉴定,以及具体的流程是什么(递交书面申请)?结果是在事发2个月我们递交书面申请之后才拿到给法医院的伤情鉴定委托书!
3)对于造成重伤的如此恶劣的案件,通缉名义仅仅是肇事逃逸!!
肇事司机的行为恶劣在:受害人并不是在车轱辘底下,司机看不到!受害人是在前挡风玻璃上,这意味着看得非常清楚,存在完全的杀人故意!这么浅显的道理,不知道公安机关为什么不能明白,按照肇事逃逸来通缉!!
4、证据及资料:多种迹象表明肇事车主就是肇事司机本人!
1)肇事车主近7个月消失不见,请问是为何?如果肇事车主不是肇事司机本人,为何不站出来说明?
2)如果肇事车主不是肇事司机本人,肇事车主家属委托所在村村长将肇事车辆开至交警队是怎样的经过和原因?(11月16日上午,肇事者家属委托所在村村长将肇事车辆开至交警队)
3)如果肇事车主不是肇事司机本人,肇事车主家属为什么送医药费2万元?(11月21号,肇事者家属和该村村长在受害者村支部书记陪同下将2万元现金送至受害者家中)
后记:请给予对于饱受身心折磨的我们以支持!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20万是高昂的,目前我们已经花光了整个家庭所有的积蓄并且欠债,而且后续还会有二次手术的费用以及漫长的复健。但是我想请求的不是物质上的,到了现在我们要的非常简单,仅仅2个字,公道!
同时,希望好心人帮忙留意,对于提供肇事车主谢素考有效线索的,必有重谢!!
联系人及地址:
受害人女儿——马会先(本文作者)136 7136 0329
受害人籍贯及家庭住址(同样为事故发生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王家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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