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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剖析本次黄金暴涨的黑手和盈亏去向
黄金瞬间疯涨停,民生银行需要理智处理
--------剖析本次黄金暴涨的黑手和盈亏去向
【一】、本人经历的说明和一些呐喊之声
本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一综合类会员单位工作多年,历任过交易中心主任,后历任某黄金投资公司总经理,精通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黄金交易报盘系统的功能和种类等。
所以从专业角度剖析本次8月31日晚盘AU(T+D)黄金暴涨的获利黑手和盈亏去向,为那些炒金者提供微弱的呐喊之声,同时提醒那些所谓的银行金融类会员不可赚黑心钱,不可任意订立霸王条款,不可采用相对概念做市商交易规则来执行客户保证金不足时的平仓机制,因为做市商在中国还未立法,属于非法禁区。否则这类公司与英国伦敦金银协会市场、香港金银贸易场做市商对赌模式的交易方式别无二致(何况他们的市场和交易方式是经过政府批准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也要担当起约束各类交易会员与客户签订的交易规则和合同条款,确保交易各方主体间的公正与公平,实现权力和义务基本对等的原则,从而支持中国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殊不知,上海黄金交易所从2002年10月30日开业以来,没有发生过如此巨大的风险事件。在银行金融类会员进行AU(T+D)交易以前,个人黄金AU(T+D)多在综合类会员平台进行交易,个人账号是挂在交易平台法人账号的名下,上海黄金交易所结算时显示的是法人账户的黄金交易量。
但是,多年来,各个综合类会员,尽职尽职,并提供了各类良好的服务,为我国黄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在快速发展期,反而将个人黄金AU(T+D)移至银行金融类会员进行交易,理由是:综合类会员进行个人黄金AU(T+D),风险不可控。事实证明管理层和交易所的当心,恰恰发生在风险可控的金融类会员身上。为此,现有金融类会员交易平台的开发和转换,是否符合国情?值得我们大家深思。
霸王条款及没有服务的交易条件,让客户亏损更快。唯一不亏的是那些银行坐收代理交易佣金利润及矿金企业利用市场交易功能和套保功能实现产业价值和利润的兑现。那样,在中国黄金市场进行个人黄金AU(T+D)客户就成了别人的鱼肉。
【二】、各交易平台的AU(T+D)报盘系统
1、 第一种报盘系统是综合类会员通过自有资金组建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委托开发的黄金报盘机系统。该系统通过加密的DDN专线将报盘数据传输到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交易量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实现公平的交易价格。与之配套使用的是上海复旦金仕达黄金交易软件,又由于交易通道是通过加密的DDN专线将报盘数据传输到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机,因此,保密性和安全性极高。同时,这些综合类会员多为矿金企业或珠宝企业,他们的自营账户和代理账户是严格分开的,不存在吃交易客户的交易差价的问题,更不存在自行设计程序,对保证金不够的客户实行平仓功能,他们严格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日清日结的盘后结算规则,同时履行结算客户可用资金为负的告知义务。
2、第二种报盘系统是部分金融类会员获得个人黄金AU(T+D)交易权后,相继开发了第二代黄金交易(某金融类会员交易软件开发时,本人参与了架构优化和初步功能审核工作)软件,这类报盘系统和交易软件是对第一种的优化和升级,只是扩展了相应的应用功能,没有质的区别。同样是通过该金融类会员自有资金组建的报盘机,通过加密的DDN专线将报盘数据传输到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机报盘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交易量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实现公平的交易价格。各客户交易时,也是启动交易软件进行下单,安全性和保密性自然良好可靠。这一类金融类会员同样不存在吃交易客户的交易差价的问题,没有自行设计触发式功能程序,对保证金不够的客户实行平仓,也是严格遵守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的日清日结的盘后结算规则,并履行告知义务。
3、第三种报盘系统是另一部分银行金融类会员获得个人黄金AU(T+D)交易权后,开发了所谓的网页WEB模式的交易软件和与之配套的报盘体系。其代表作是某一银行金融类会员所谓网银贵宾版客户网页WEB模式的交易模式。其内部结构是如何利用报盘机跟上海黄金交易所对接,如何将客户的交易指令数据通过该金融类会员的报盘机传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主机进行撮合交易的,我无法跟无权知道。但要注意的一点是:这种交易数据与共公网络合一的交易系统,本身就有巨大的安全问题、稳定性问题和数据传输问题。例如:该行网银网页速度的问题,就会带来诸多问题。如果该金融类会员在网页WEB模式交易软件和报盘机之间增加了一套自动触发式的强平功能程序,来实现即时可用保证金为负的交易客户的平仓,又采用即时交易,(或数据链交换)的盘后结算交易模式,那么就是一种做市商的对赌模式的平仓模式,即:所谓的外盘黄金或外汇交易的MT4模式。因为这类平仓交易模式在其他金融类会员平台是没有的,就存在合法的问题。
【三】、事件发生的平仓过程
在这次事件发生后,通过了解,出现强平的客户是被该金融类会员交易报盘系统自动平仓的,且仅此一家,这家银行就是民生银行。那么就得出一个特定的假设:该金融类会员在网页WEB模式交易软件和报盘机之间增加了一套自动触发式的强平功能程序,来实现即时可用保证金为负的交易客户的平仓。那么又得出第一个结论:该金融类会员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用的是即时交易,盘后结算的交易模式(在该金融类会员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理的专用账户上存有一定的保证结算的资金)。在其交易时段中,客户保证金资金的动态变化只在该金融类会员的下单交易系统和报盘机未出DDN专线之前的进行比较,所有客户未出现动态保证金为负时,都是客户自己交易,交易数据通过报盘机与上海主机进行交换,从而实现撮合交易。当某个客户出现动态保证金为负时,该金融类会员的交易和报盘机系统,通过增加的那套自动触发式的强平功能程序,实现了即时可用保证金为负的交易客户的平仓,而上海黄金交易所该金融类会员代理交易户头并无资金负数的反应。
这种强行平仓模式有二种对冲方式四种过程:
1.1过程是金融类会员用系统自留持有的多单来在涨停价位平仓(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参考,被平仓客户的亏损额就等于系统自动对冲多单的利润额)。
1.2过程是出现别的客户在涨停价位要平掉多单的挂单,系统只是自动执行程序。
2.1过程是金融类会员用系统自留持有的资金在准备被平的价位建立等数量同方向的头寸,从而实现平仓(这时金融类会员就持有了高价位的空单,这叫让渡,待后续价格下跌,空单获利,跌到那个特定日的结算价时,如果多单,结算单上的浮利正好等于被平者的亏损)。
2.2过程是出现别的客户在涨停价位挂出卖出开仓的挂单,系统只是自动执行程序。
【四】、二种对冲模式四个过程的交易者及盈利定位
1、1.1过程的赢家是金融类会员自身。
2、1.2过程的赢家可能是该金融类会员的交易客户的任何人,也可能来整个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任意客户。
3、2.1过程的赢家是金融类会员自身。
4、2.2过程的赢家可能是该金融类会员的交易客户的任何人,也可能来整个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任意客户。
【五】、造成暴涨的几种可能原因
1、有预谋的利用该金融类会员平台的交易规则和系统功能,实现投机暴利。即该预谋者利用资金优势,拉升AU(T+D)价格,实现1.2过程和2.2过程的操作。上海黄金交易所及该金融类会员,通过第二天的清算,就可以查得水落石出。
2、如果是黑客入侵,必定是对初始客户下单数据进行了修改,造成某客户交易数据变异,从而引发该金融类会员交易系统自动平仓系统启动。上海黄金交易所及该金融类会员,通过第二天的清算,对异常交易客户的查询得出初步结论:比如某一多单客户在275元挂出卖出平多单的挂单,其结果是在289元价位成交了,另一客户在276元挂出卖出开仓的空单挂单,其结果是他的空单开仓价位在289元成交了,此后该金融类会员客户动态保证金数据剧烈变动,从而触发自动平仓系统启动。不用费多少工夫就可以定性事件本质原因了。
3、该金融类会员交易系统因不明原因自动崩溃,触发一系列错误数据,从而该金融类会员客户动态保证金数据剧烈变动,触发自动平仓系统启动。同样通过第二天的清算结果做些定性事件本质原因的判断。
4、来自其他交易会员平台的数据引发,触发了该金融类会员的自动平仓系统。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及该金融类会员,通过第二天的清算,同样可以清查原因。
【六】、各类原因引发责任的承担主体
1、有预谋的利用该金融类会员平台的交易规则和系统功能,实现投机暴利的,是第一责任主体,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损失赔偿。该金融类会员本身的霸王条款和交易机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对被强平客户进行相应的赔偿。同时,上海黄金交易所对所有会员给予的交易条件和各自软件接入标准及交易软件报盘机交易机制不一致,明显置各个平台客户的权力和义务于不公,也没有约束各个交易会员忠实执行统一的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有关交易和清算规则,为此,应负有领导和监管不力的责任。
2、如果是黑客入侵造成的,该金融类会员平台的交易规则和系统功能也存在明显漏洞,存在安全性的问题。该金融类会员也负有相应责任,如果有利润落在平台系统上(指系统利用自有头寸对冲和资金开仓对冲),应对被强平亏损客户进行赔偿。
3、该金融类会员交易系统因不明原因自动崩溃造成的,也是该金融类会员系统稳定性的问题。该金融类会员平台也负有相应责任,如果利润落在平台上或没有,都应对被强平亏损客户进行相应的赔偿。
4、来自其他交易会员平台的数据引发,触发了该金融类会员的自动平仓系统。是该系统与交易所的交易机制不一致造成的,对客户不公,如果有利润落在平台上或没有,都应对被强平亏损客户进行相应的赔偿。
5、只有在8月31日下午15:30结算后,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为负这是一种特例情况,该金融类会员才可能免负强平亏损的赔偿责任,免责特定条件是其下午15:30----21:00该金融类会员的网银转账系统运行正常。这样就遵循了客户过错在先原则(追加保证金义务),该金融类会员的就享有了无条件执行强平的权力。
上述四种原因造成事件的发生,我用一个简单比喻来形容可能跟贴切:某地区是地震多发区,国家要求所有房屋建设必须抗里氏6烈度地震。一个很有实力的开发商,同时具有房建和物业管理能力,建造了一个很高的大楼能住2000户(周围也有很多高楼大夏)。某日上午发生了里氏4.5级地震,造成该楼严重摇晃,楼板掉落,造成3人死亡,100人受伤。而周围其它楼盘在地震过后,没有任何对人和财物的伤害。问:这栋楼盘人和财物的损失,谁之过?首要责任者开发商也。质监站也有监管和验收不力的相关责任。
【七】相关绕口令式的霸王条款的分析
以下是某金融类会员的交易规则的一部分:
“10、关于强行平仓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我行将依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规则执行强行平仓: A客户持仓量超过交易所和我行限仓规定; B因违规受到上海黄金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C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
2)以交易所规则为准,我行强行平仓的顺序为:AU(T+D)多头- AU(T+D)空头- AU(T+N1)多头- AU(T+N1)空头-AU(T+N2)多头- AU(T+N2)空头- Ag(T+D)多头- Ag(T+D)空头
3)我行对客户持仓帐户实行强制平盘时,按客户相应持仓价格、持仓数量、浮动亏损、及市场行情波动情况,选择合适的强行平仓数量及委托价格。但我行保留在客户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的合计小于等于零时,随时将客户各合约所有持仓以市场可以接受的涨跌停板价格进行强行平仓的权利。”
对条款的解读如下:
第一条强平规则只说明了被强平的几种情况。
第二条强平规则说明了被强平头寸的先后顺序。
第三条是该行具体执行强平指令要点 :
1、“ 我行对客户持仓帐户实行强制平盘时,按客户相应持仓价格、持仓数量、浮动亏损、及市场行情波动情况,选择合适的强行平仓数量及委托价格。”为一般常规平仓条款。
2、“但我行保留在客户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的合计小于等于零时,随时将客户各合约所有持仓以市场可以接受的涨跌停板价格进行强行平仓的权利。”为特别平仓条款。
请问哪一条款平仓次序优先?
相关法律是有规定的:一般条款中规定的特殊原因引起特别条款启动结果发生时,才执行特殊条款的规定。而上述的特殊条款动用了结果在先的否否决定义,明确这是提出权力方随时可以执行的条款,这就明显定义为一般常规平仓条款无效,特别条款优先。那么在相互依存的二个条款中,一个常规条款消失,则另一个特别条款也不存在。为此按照该银行金融类会员二个条款合并定义为:“我行对客户持仓帐户实行强制平盘时,客户网银端可用资金与委托冻结资金的合计小于等于零,随时将客户各合约所有持仓以市场可以接受的涨跌停板价格进行强行平仓”。
同时相关法律又规定:给出格式条款的,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时,要做出不利于给出格式条款方的解释。
该银行金融类会员,在交易规则中多次提及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有关强平规则,表明该会员执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一般规则,而这些规则是该会员制定代理交易规则的原则性条款,是该会员代理交易的宪法大纲。同时该会员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力,没有提及自己的义务,违背权力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因为该金融类会员的这种商业代理行为,不存在政府权力部门那种规范社会生活和秩序的单方面的权力。
因此该行的强平条款是霸王条款,具有欺诈性,如经过司法程序审定,将是无效协议或部分条款无效的协议合同。
为此、在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又没有外盘剧烈波动事实存在的条件下,执行了所谓的特定条款非法。受害客户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力:要求该金融类会员给予相应的损失赔偿。
【八】、被强平者主张权力的途径和胜诉的几率
1、 具体途径:被强平蒙受受损失的客户可以同该金融类会员进行商讨损失赔偿问题,双方满意即可,如无结果,单个客户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也可几个客户共同组成原告方,对该金融类会员单位法人提起诉讼,诉讼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2、一是诉讼平台没有履行义务非法强平和执行条件不当(外盘黄金没有暴涨的客观事实)。
3、二是诉讼平台强平条款非法且不执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结算和平仓的一般性原则。强平条款非法,自然胜诉。
【九】为了黄金交易市场的发展,急需规范代理商行为、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管框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1、各方应反思这场事件的教训,尽快统一交易规则。
2、禁止综合类会员人AU(T+D)交易,弊大于利,有损国内黄金事业的发展。
3、国家有司部门,要为这起事件主持公道:查明真相,保护弱势群体(受害者)。
本人是一个忠实黄金事业的人士,特提笔解剖这起事件,文中措辞自然犀利。
张彬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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