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6日消息(记者冯本静 通讯员许平飞 翁克川)近日,林某在江苏南京通过网络银行办理人民币100万元的汇款业务时,由于一时疏忽,错误地将钱汇入家住海南东方市朱某的账户。东方法院知情后,本着快立快调的原则,一周内成功为林某追回这笔汇款。
原告林某系江苏省南京市人,近日在江苏南京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络银行办理人民币100万元的汇款业务,由于一时疏忽,错误地将钱汇入家住东方市八所镇朱某的账户。为此,林某急忙从江苏南京赶来海南东方,于10日向东方法院提起诉讼。
东方法院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案件紧急,当天上午随即受理了这起案件,并立即发出了诉前保全的民事裁定书,由立案庭与执行局法官共同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冻结了朱某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
东方法院本着快立快调的原则,多方查找被告朱某,将诉讼材料送给被告朱某。朱某因思想顾虑,开始时避而不见,但经立案庭和执行局的多次上门作其思想工作,朱某终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进行调解。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朱某同意将100万元退还给林某,一起跨省诉讼圆满解决。原告林某对东方法院急当事人之所急,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作风,深表满意,为表感谢,手执一面写着“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鲜红锦旗,送给东方法院
海口网 [来源: 海口网] [作者:冯本静 许平飞 翁克川] [编辑:王小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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