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全国银行间外汇、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以及汇率和利率衍生品交易系统并组织交易;提供银行间市场清算、信息和监管等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 中心介绍- 主要职责: 1。
负责拟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的发展规划。 2。承担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工作。
4。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标准。 5。负责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联系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6。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
7。依法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服务,及其增值应用和市场推广。 8。依法受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中的异议。 9。负责组织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业务知识及产品的培训。
10。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1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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