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移民入境成人每人随身携带的现金不超過一萬美金无需申报,但要求有国内出入境管理部门开的外汇携带証明。
我最近了解了最近的外汇政策,要点如下:
1。 每人可凭签证用人民币换汇5000美金。
2。 自有外币若直接带现金可在储蓄网点开外汇携带证(5000以上10000以下美金),5000以下不需开,10000以上到外管局开。
3。 自有外币也可开旅行支票,但手续费1%,兑现时还要扣0。75%,合计1。75%,不合算。金额限制10000以下,超过10000美金要外管局批。
4。 最便宜且安全的方法是汇款,票汇手续费0。1%,最低50RMB,若电汇加电报费150RMB,但武汉的政策是必须提供用途证明,如留学,邮购,直系亲属生病救助等,我们无法提供。
因为很难编理由自己往自己户名上汇款。看来政府是执意要赚我们的血汗钱,可以办手续费1。75%的旅行支票,而不能办手续费0。1%的汇票!
5。 但是据说北京可以不用提供用途证明办理汇票,但最近政策收紧了,一次只能办2000美金,这样50RMB的手续费相当于0。
3%(票汇),若电汇就达到1。2%。且一次只能办2000美金对于钱稍多的人也不是解决办法。
6。 还有一个办法是在国内办国际信用卡,在国外消费收外币兑换费1%,若提现另收1%手续费,国内可用人民币还款。也可用外汇帐户办银行卡,费用同上,但不能透支。
但仍然不合算。
7。 最近出台的移民财产转移办法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和住外使领馆开具的居住证明,所以此方法只能在登陆后委托亲属办理。且15万以上人民币要提供完税证明,20万以上人民币不能一次转移,第一次转移1/2,隔一年以后转移1/4,再隔一年(?记不清了)转移剩余部分。
这样又会给加拿大报税增添麻烦。当然,我想保存好存折应该还是可以证明是登陆以前的收入,只是麻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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