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朋友讲一个新的英国平台STO,听到新的平台我第一反应是:是不是又是一家冒牌货?就我个人而言做这行七八年了,很多平台也见识不少,08年之前市场多宣传什么美国NFA、CFTC监管,那会美国平台比较火热。不巧的是08年金融危机,美国政府为了规避市场投机热度去高杠杆化,对金融市场严格调整,比较明显的是美国监管的平台(1)杠杆最高50倍;(2)不能锁单;当然对于我们做外汇、黄金的来说关注的是美国对市场的调整,也正是美国的这个政策,让更多的投资者远离了美国平台。也就是现在中国市场很难再见到美国监管的平台了,当然如果偶尔碰到,那您要当心了重要关注两点杠杆是不是50倍,可以不可以锁单,如果都超出了,那么肯定是假的。08年之后呢,市场听闻更多的是英国FSA(现在FCA)监管的平台了,但是大多宣称自己是英国监管的平台,客户资金安全,受到英国FSCS金融服务补偿计划(单个客户最高5万英镑补偿)等等。但是市场上真的受到FCA监管的太少了,就目前而言上海平台交易商不下2000家,但是真正有英国FCA全牌照的不超过10家,然而真正用FCA牌照发展客户到英国的又不足5家。所以对于这个新的STO(AFX)世透国际,我心里有个大大的问号。所以就请英语好的朋友发信到FCA官网咨询一下,具体邮件详情如下:
如上图所示,字体太小且都英文的看不懂,所以又麻烦朋友给我翻译了一下,具体如下:
一:我请朋友帮忙咨询的问题如下:
如上图所示这个是我朋友帮我咨询的内容,中英文对照如下:
“Dear Mr./Ms. Whom May Concerned,
I am from China and now trading Forex using MT4 platform through AFX Market Ltd. I was told that AFX Market Ltd has been authorised by FCA with a FRN:560872, but I am not sure of whether it is true.
我来自中国,现在正通过AFX Market Ltd的MT4平台做外汇交易。我听说AFX Market Ltd是FCA授权的(FRN:560872),但是不确定这是不是真的。
Besides, should I experience a loss resulting from AFX’s closing down, would I be covered by FSCS? And how much conpensation could I get?
另外,如果由于AFX破产导致我蒙受损失,我会受到FSCS的保护吗?能得到多少的补偿?
I am very much concerned about the doubts above. Please let me know at your earliest convenience? whether the company is dependable .
我非常顾虑以上的疑问。请尽快告知我该公司是否可靠。
Sencerely,
Arrive"
二:收到英国FCA的回信如下:
收到邮件中英文对照详情如下:
“Dear Ariive Riiched,
尊敬的Ariive Riiched,
Thank you for your recent email enquiry regarding AFX Markets Limited.
谢谢您最近在邮件中关于AFX Markets Limited的询问。
I can confirm that we authorise AFX Markets Limited - FRN 560872, which would mean that should anything go wrong you would be able to approach either the Financial Services Compensation Scheme (FSCS) or the 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FOS) for consumer protection.
Please contact the firm directly using the contact details from our financial services register to establish that you have been doing business with the legitimate firm I am advising you of. The register is a database of all the firms we authorise and regulate and I provide a link to AFX Markets Limited on the register below:
我能确定我们授权了AFX Markets Limited (FCN:560872),这意味着如果出现任何意外,您都可以通过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inancial Services Compensation Scheme, FSCS)或者金融申诉服务(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FOS)获得消费者保护。请通过我们金融服务注册里该公司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该公司,以确认您所交易的公司是否为我们建议的合法的公司(即AFX Markets Limited)。金融服务注册是所有经我们授权和监管的公司的数据库,我在下面提供给您AFX Markets Limited在我们注册服务上的链接是:
Thank you once again for your email and I hope that you are able to resolve your concerns in the near future.
再次谢谢您的邮件,我希望您能早日消除您的顾虑。
Yours sincerely
您真诚的
Lee Anthony Manhood (Mr)
里.安东尼.曼胡德 先生”
正如我们大家所看到的我朋友的那封咨询信一样,此刻我也放下了我心中的那个大大的问号,抱着一颗平和的心态认真去了解一下STO(AFX)世透国际:
SuperTradingOnline(STO) 貌似新兴在线交易公司,但我们并非初涉金融市场。SuperTradingOnline(STO)于2013年二月成立,做为AFX Capital Markets Ltd (AFX资本市场)的交易名称,AFX资本市场成立于2010年,为遍布全球的客户提供差价合约CFD和外汇交易服务。AFX是一家欧洲的优质的平台交易商,公司发展不断壮大为了适应公司全球化战略,先后在塞浦路斯利马索尔,意大利米兰和迪拜,等国家设有全资子公司并有当地相应监管资质,同时在英国伦敦设有分公司并持有英国FCA监管的最高级别监管牌照(FCA监管号:560872)。为了更好的服务亚洲客户,于2013年10月8日在中国上海设立直属代表处。
STO官网:/
AFX官网:/
朋友们,市场没有先来后到,没有新旧之分,有的是市场规则:优胜劣汰 !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
一、STO的Trigger Point:为推动数字证券募资
如今,数字证券发行(STO)正成为全球化融资的新趋势,但传统证券法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愈加突显。为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了一项提案,建议修改合规众筹规则(RegulationCrowdfunding)框架。该议案将试图解决豁免注册发行框架中的漏洞和复杂规则,通过提高初创企业融资额度、降低投资者参与门槛、简化和改进豁免注册流程和手续,为数字证券的全球投资与自由流动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如今,数字证券发行(STO)正成为全球化融资的新趋势,但传统证券法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愈加突显。为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了一项提案,建议修改合规众筹规则(RegulationCrowdfunding)框架。该议案将试图解决豁免注册发行框架中的漏洞和复杂规则,通过提高初创企业融资额度、降低投资者参与门槛、简化和改进豁免注册流程和手续,为数字证券的全球投资与自由流动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美国的金融监管始于1933年大萧条之后,《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联邦储备法案》和《国立银行法案》为美国金融业的监管建立了模式。随着时代发展,虽然《1933年证券法》已经进行了40多次修订,但其中关于豁免注册的内容并没有进行同步修订,早已无法适应新的投融资模式和需求。此次对豁免注册部分的全面修订,无疑将为初创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找到突破口,同时更为数字证券开启新的发展路径。
此次修正案主要针对Reg CF(众筹)、Reg D、Reg A+中的募集金额上限、合格投资人门槛、公司法律结构、可供出售的证券类型、一致性规则进行修改。
2012年,合规众筹豁免法案虽然已经由美国国会通过,但直到2015年才由SEC正式公布。自此之后,约有数亿美元左右的资金通过该豁免规则进行筹集。之后,虽然个人投资者能够投资创业企业,但由于立法缺陷,他们所投资的创业公司质量很低。此次对众筹豁免规则的修改,意味着质量更高的初创公司将开始利用众筹模式,同时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机会。
美国《证券法》规定,企业每一次发行和出售证券都必须在SEC进行登记备案,除非可以获得豁免登记。但从《证券法》的目的来看,登记既不是必要手段,也不是最有效的手段。鉴于登记方式并非必要方式,《证券法》规定了若干豁免其登记要求的规定,SEC也将被授权采取更多的豁免。
比如从寻求种子轮资本的早期初创公司,到即将成为上市公司,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利用豁免发行规则来获得成长和扩大规模所需的资本。目前的资本市场很大程度上受益于这些由豁免发行框架支持的初创公司,而豁免发行框架也会支持许多对当地经济有重大贡献,但因其规模、资本需要或其他因素而不大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中小型公司。
在拟更新的Reg CF中,SEC修改建议如下:
(1)提高募集金额上限
将募集金额上限由原先的107万美元增至500万美元,之后企业可以再决定是否进行IPO,这样可以使更多的发行人能够利用这一规则。
(2)修订对合格以及非合格投资者的限制
目前,这一投资限额面向全体投资者,既包括合格投资者,也包括非合格投资者,这种计算方法使用的是净值和年收入中较低的部分。拟更新的规则将取消对合格投资者的限制,对非合格投资者使用较大的净值和收入。
(3)允许在Reg CF规则下使用特殊目的载体(SPV)
原先的Reg CF规定每个投资者直接投资于企业,这将造成混乱的股权结构以及繁琐的投资者管理过程。SPV结构则更有利于明确公司法律结构,划清责任主体,并简化股权结构表的管理。
(4)限制Reg CF规则下可提供和出售的证券种类
原先的规则对于可以提供和出售的证券类型没有限制,拟更新的规则将会限制Reg CF公司的证券种类,限制为:权益性证券、债务性证券、债务证券可转换或可转换为股权证券。这将禁止目前根据Reg CF提供的几种类型的证券,包括:未来股权简单协议(SAFE)、未来通证简单协议(SAFT)、某些收入分成协议等。这将进一步简化证券发行类型,使企业可以更加清晰地发行和管理相应证券。
(5)制定清晰、一致性的规则
为投资者与通证发行方之间沟通提供指导,包括允许通证发行方在确定申请证券发行豁免之前可以使用一般性利害关系材料“试水”监管,减少发行方对不同豁免要求差异的误解。
同时,此次议案还提议将Reg A+的最大发行规模增加33%,由目前的5000万美元提升至7500万美元,这也为后期发行者提供了更多的融资选择。此外,该提案还建议将Reg D(504)规定的最大发行规模从现有的500万美元提高到1000万美元。
这些建议是SEC于2019年6月根据公开提交的信息而得出的,目前这份法案正处于提交公众意见反馈阶段,2个月后将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实施。
此次修改合规众筹规则受到了金融人士的高度关注,SEC 杰伊•克莱顿(JayClayton)表示,当前框架的复杂性令许多参与这一过程的公司感到困惑,尤其是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这些企业将有限的时间和资源花在应对过于复杂的融资规则上,而不是直接投资于公司的增长。这些提议旨在创建一个更合理的框架,让创新型企业更易获得融资,同时保留并加强对重要投资者的保护。2012年4月5日颁布的《工商初创企业促进法案2012》(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 2012)为初创公司和小企业通过众筹证券融资建立了监管架构。考虑到注册发行和公司上市的成本,规模较小的公司更加依赖这些豁免方式,但由于资源更为有限,使得这些公司难以操作该框架。
相比采用IPO方式进行注册发行,采用豁免发行的企业规模更为庞大。2019年,约有30.8%的企业(规模1.2万亿美元)进行注册发行,约69.2%的企业(规模2.7万亿美元)通过豁免发行进行筹资。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约有1351个项目在合规的众筹模式下启动,519个项目完成,这些项目共筹集了1.08亿美元。在合规众筹规则生效后的两年半的时间里,有更多发行者筹集了超过上限为107万美元的资金。相比之下,在同一时期,大约有12700家发行人依赖于Reg D,共筹集了45亿美元。
如今,法案中这些新的变化将与数字证券全面结合起来,为普通投资者带去前所未有的投资机会。数字证券不仅将受益于合规众筹豁免法案的更新,开拓出更多应用场景,同时还将吸引发行者和投资人的关注,成为中小企业最为重要的创新金融工具之一。
由于数字化技术发展以及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改善,通证化将成为新型融资的最佳选择。相信在此之后,投资人与发行人也会逐步接纳这些改变,这一新型融资模式将弥补传统融资市场的不足,为初创企业带去传统资本市场之外的崭新机遇,也为个人投资者寻找下一个苹果或亚马逊提供更多可能。
二、专访台湾立法委员许毓仁:STO新规存局限,加密企业银行开户或放行
采访 | Alyssa 文 | 牛牛 编辑 | Tong 来源 | PANews.io近日,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金管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型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的监管公告,根据证券交易法第6条函令,认定虚拟货币有证券属性,是有价证券,受台湾证券交易法规管,并采分级管理。“募资金额为新台币3,000万元(含)(约660万人民币)以下,豁免申报义务;募资金额3,000万元以上应依《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申请沙盒实验,实验成功后依证券交易法规定办理”。针对此次规范的出台,在近期于台北举办的亚洲区块链峰会(Asia Blockchain Summit,ABS2019)上PANews采访了台湾专注于推动加密资产立法的“立法委员”许毓仁。许毓仁就台湾在区块链监管方面的落地、布局、执法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为区块链领的创业者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立法委员”解读新规范:存在局限其实,早在今年4月12日,金管会就曾召开“研商证券型代币发行监理规范座谈会”,与各界进行讨论STO监管规范。6月27日,金管会又发布了新闻稿,对《证券型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 STO) 相关规范》发表说明。主要包括3,000万元(含)以下豁免申报案件的规范,并将专业投资人交易额度限制从10万元放宽到30万元(6.6万元人民币)。对于新出台的规范,许毓仁认为其存在两个局限:“第一,它只局限于台湾人投资,但区块链最好是要全世界都可以参与的,相关部门只需要做好KYC就好了。第二, 它只能局限在单一平台上交易,一年只能做一档(所以大家会觉得束手束脚)”。 不过,他同时指出,“STO相关规范在6月27号出台后有90天的异议期,所以,正式出台大概在10月份。下个礼拜会有一个听证会,就是用来收集反馈,我们希望在90天的异议期内反馈到位,后面可能还会根据外围的压力来进行一些调整。“在谈及监管的执行和规范政策等落地时,许毓仁说,“实际的执行工作是交给法务部的调查局以及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去执行的,执行原则与FATF的最近出台的15个决议是一致的。““另外,加密领域的政策落地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它还涉及到科技,所以会牵扯到很多的检调单位以及洗钱防制相关机构,而要求这些机构人员都必须能够跟上科技进步的步伐。”许毓仁强调,“所以,诸如科技执法、科技法律、投资教育训练和培训等等,政府都必须要有相当的人员配置,来协助这些监理人员去进行科技的尝试。”作为一名关注加密资产立法的“立法委员”,许毓仁曾推动台湾通过反洗钱法,并将加密货币也纳入其中,反洗钱法已经在2018年10月通过并已正式使用。对于监管的总体方式,许毓仁也认为需要创新智慧,“如果进行过度监管,这个产业马上就会被打压,当然,也不能放任不管,否则会野草丛生,所以我觉得需要有一个负责任的、创新式的监管”。 吸引区块链企业的核心要素:监管透明台湾近年来在区块链及加密领域的发展较为迅速。7月2日到3日,台北刚举办了亚洲区块链峰会,参会人员包括经济学家“末日博士”Nouriel Roubini、BitMEX交易所CEO Arthur Hayes、币安交易所CEO赵长鹏、比特币开发的关键技术公司Blockstream首席战略官缪永权等都受邀参会。去年5月份,台湾“立法委员”许毓仁曾表示要组建台湾区块链议会联盟(TPCB),“旨在联合各党政治家建立明确的监管框架,促进区块链发展,保护投资者”。并打算“通过引进全球风险投资基金和加密货币兑换,让台湾成为‘加密货币地区’和‘区块链岛’”。台湾对区块链及加密货币的热情势必会吸引到加密企业和创业者们的注意力。在被问到“有没有海外的项目或是中国内地的项目想要进到台湾来”时,许毓仁说,“其实一直都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项目要进台湾,我觉得他们碰到的最大问题还是银行开户。我预计STO法规出台之后开户流程会缩短,因为银行流程管理的变化趋势会跟政府的法规保持一致。”许毓仁强调,要想吸引更多优秀区块链企业来台湾,“重点还是要明确监管。因为其实这个产业不缺钱,政策的优惠或者是福利可能对加密企业对吸引力不够大。但是,如果监管不明的话就是对于投资人来说一个最大的问题,投资者会担心今天投资明天就被封杀。所以我一直强调要有监管的透明度,不要太含糊。什么东西可以做,什么东西不能做。要把游戏规则讲清楚,生意人自己会去找路,尤其是对于资产量更大的人来说更为重要,因为他们可能会更害怕监管方面的风险。”作为一名政治家,许毓仁对区块链创业者推心置腹地说,“我觉得在这个产业中要看长远一点,而不要用短期操作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产业。要长久生存下去,尽早合法合规是唯一的一条道路。我们目前处于历史的转折点。相较于中心化跟去中心化,我认为这是第三次网络革命,就是从所谓的信息网络到价值网络,这是人类进步的拼图中的重要一块。而我们要有这样的一个道德良知去守护这么一个崇高的愿景。当然,目前我认为这个产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它只让少数人致富,而并没有帮助到这个世界上需要被帮助的人。就像我在演讲中说,当有办法解决一些人类共同生存的问题之时,这个产业才有意义。”
图片来自天涯APP
图片来自天涯APP
三、区块链日报:立陶宛央行发布STO准则
苏宁宣布使用“区块链溯源”技术避免海淘物流造假
据凤凰网财经消息,苏宁宣布使用“区块链溯源”技术避免海淘物流造假。溯源平台会为每个新采购的跨境进口商品打上独一无二的“身份证”,用户可实时跟踪所购商品的启运港口、运输方式、进口口岸、保税仓检验检疫单号、海关申报单号等物流全链路信息。
Gavin Wood:波卡已成功运行基于Substrate的平行链
以太坊联合创始人、波卡(Polkadot)和 Parity 创始人 Gavin Wood 在推特上表示,波卡已成功运行了首个基于 Substrate 构建的平行链,Cumulus 也将于不久后到来。
Gemini Exchange联合创始人:比特币的可能性是无限的
双子座交易所(Gemini Exchange)联合创始人Cameron Winklevoss刚刚发推:因为比特币是开源软件,它的可能性是无限的。我经常说黄金是目标市场,但这只是个开始……它是数字黄金,真理之源,等等……
华为本月已公开4项区块链相关专利,共计申请过27项区块链相关专利
据财经网链上财经报道,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平台目前已经公开的专利显示,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计申请过27项与区块链相关的专利。据统计,这27项专利中,有5项是华为在2016年进行申请的,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别进行了11项和10项区块链相关专利申请。而本月被公开的专利除了天眼查显示的“基于区块链的结算方法、区块链节点和客户端”专利,还包括同在去年3月份进行申请、并在本月8日被公开的“身份管理方法、设备、通信网络及存储介质”专利,以及在之后的10月11日公开了“一种业务管理方法及相关设备”和“ 一种区块链背书方法及装置”2项专利。这三份专利分别涉及区块链网络中的运营商身边标识管理、使用区块链节点进行业务交互管理和对智能合约进行背书。
Bitcoin Suisse收购贸易情报公司coinrouts 300万美元的股份
据CoinTelegraph消息,瑞士加密经纪公司Bitcoin Suisse昨日宣布,收购贸易情报公司CoinRoutes 公司约300万美元的股份。Bitcoin Suisse会将CoinRoutes的智能订单路由和最佳出价报价技术整合到自己的经纪和交易平台中。
扎克伯格:Libra不是试图创造一种主权货币,而是一种转账方式
据PCMAG报道,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在出席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会议前,发布了讲话内容,他称:“我想说清楚:Libra不是试图创造一种主权货币,而是像现有的在线支付系统一样,这是人们转账的一种方式。”他同时表示,使用加密货币的目的只是为互联网用户——特别是为那些无法进入银行的用户,提供一种与通过智能手机像发送文本一样简单的汇款方式。
加密货币分析师:比特币是免于破产的保护
加密货币分析师Rhythm发推称:阿根廷有1000亿美元的债务几乎要违约了。这将是它在过去40年中第五次违约,也是它获得独立以来第八次违约。比特币是免于破产的保护,特别是当你整个国家破产的时候。
赵长鹏:俄总统普京是区块链领域最有影响力的人
据Cointelegraph消息,币安创始人赵长鹏指出,俄罗斯总统普京是区块链领域最有影响力的人。他还表示,相信在未来俄罗斯联邦可能会通过规范数字货币的法案。据悉,赵长鹏还透露,币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向俄罗斯金融监管机构提供用户信息,并警告涉案人员远离币安交易平台。他说:“通常我们不会向任何监管机构集体提供信息。但在个别情况下会的。”
数据显示:2500万枚USDT或从以太坊网络迁移至波场网络
北京时间6点46分,在以太坊网络上,2500万枚USDT从Bitfinex转移至Tether Treasury。随后,Tether Treasury向波场网络增发2500万枚USDT。6点47分,该笔USDT再次转移至Bitfinex。或为从以太坊网络迁移至波场网络。
浪潮云董事长:需要依托区块链等打通核心业务流程数据等 整合形成数据链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沈阳举办的2019工业互联网全球峰会期间,浪潮云董事长兼CEO肖雪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新IT时代,需要依托云、数、智以及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力量,打通核心业务流程数据以及政府数据、第三方数据,整合形成数据链,通过以数据服务各个场景的形式搭建供给链,并基于整合的数据和供给链全场景,发挥数据价值提供各类服务,形成价值链,以此打造可信任的数据自由流,塑就新运营商,构筑新生态。
广州市黄埔区开通商事登记“跨境通”业务 向广州优米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营业执照和公章
据金羊网报道,10月22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启动商事登记“跨境通”服务,向港资企业广州优米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和澳资企业健行智慧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发出营业执照和公章。
德国数字经济协会前会长:区块链技术等都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之一
据新京报报道,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德国数字经济协会前会长Arndt Groth接受采访表示,区块链技术、互联电视都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之一。
立陶宛央行发布STO准则
据coinpage报道,立陶宛央行已成为第一个发布STO准则的市场监管机构。新准则侧重于证券型代币的分类,评估特定案例并提供与证券型代币问题相关的建议,并阐明适用的法律法规。此外,计划使用STO方法的企业将需要遵守欧盟和国家有关筹资活动的法规。立陶宛央行表示,目前对STO的关注正逐渐取代了对ICO的兴趣。企业对通过这种特殊的筹集资金方式代替银行贷款很感兴趣。 该STO指南旨在解释该行在这方面的立场,而不是建立新的监管安排。
Overstock投资名为PeerNova的区块链初创公司
据cointelegraph报道,根据10月22日的新闻稿,Overstock的风险投资部门Medici Ventures投资了一家名为PeerNova的初创公司,该公司为金融机构开发基于区块链的解决方案,以便在多个系统之间同步数据。
纽约州检察长:47州检察长正对Facebook进行反垄断调查
据CNBC报道,纽约州检察长Letitia James周二宣布,大约有47个州的检察长计划参与纽约州牵头的针对Facebook的反垄断调查。
截至2019年9月末 使用区块链等技术的建行“民工惠”已投放专项融资款215亿元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近日从中国建设银行了解到,通过近一年的实践,建行推出的“民工惠”金融服务成效显著。截至2019年9月末,建行已投放“民工惠”专项融资款215亿元,为超过214万农民工提供了发放工资服务。据悉,建行“民工惠”以区块链技术搭桥建渠,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模型测算,为劳务公司提供专项融资款,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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